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人纤维蛋白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93066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复方氯化钠注射液
复方氯化钠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氯化钠、氯化钾、氯化钙。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3066

国药准字H2003307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1、各种原因所致的失水,包括低渗性、等渗性和高渗性失水。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治疗失水时,应根据其失水程度、类型等,决定补液量、种类、途径和速度。 1、高渗性失水:高渗性失水时患者脑细胞和脑脊液渗透浓度升高,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过快下降,可致脑水肿。故一般认为,在治疗开始的48小时内,血浆钠浓度每小时下降不超过0.5mmol/L。若患者存在休克,应先予氯化钠注射液,并酌情补充胶体,待休克纠正,血Na+>155mmol/L,血浆渗透浓度>350mOsm/L,可予0.6%低渗氯化钠注射液。待血浆渗透浓度<330mOsm/L,改用0.9%氯化钠注射液。补液总量根据下列公式计算,作为参考:所需补液量(L)=[血Na+浓度(mmol/L)-142]×0.6×体重(kg)/血Na+浓度(mmol/L)。一般第一日补给半量,余量在以后2-3日内补给,并根据心肺肾功能酌情调节。 2、等渗性失水:原则给予等渗溶液,如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但上述溶液Cl-浓度明显高于血浆,单独大量使用可致高氯血症,故可将0.9%氯化钠注射液和1.25%碳酸氢钠或1.86%乳酸钠以7:3的比例配制后补给。后者Cl-浓度为107mmol/L,并可纠正代谢性酸中毒。补液量可按体重或红细胞压积计算,作为参考。 (1)按体重计算:补液量(L)=(体重下降(kg)×142)/154。 (2)按红细胞压积计算:补液量(L)=[(实际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体重(kg)×0.2]/正常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男性为48%,女性为42%。 3、低渗性失水:严重低渗性失水时,脑细胞内溶质减少以维持细胞容积。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Na+浓度和渗透浓度迅速回升,可致脑细胞损伤。一般认为,当血Na+低于120mmol/L时,治疗使血Na+上升速度在每小时0.5mmol/L,不超过每小时1.5mmol/L。当血Na+低于120mmol/L时或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可给予3%-5%氯化钠注射液缓慢滴注。一般要求在6小时内将血Na+浓度提高至120mmol/L以上。补钠量(mmol/L)=[142-实际血Na+浓度(mmol/L)]×体重(kg)×0.2。待血Na+回升至120-125mmol/L以上,可改用等渗溶液或等渗溶液中酌情加入高渗葡萄糖注射液或10%氯化钠注射液。 4、低氯性碱中毒:给予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林格氏液)500-1000ml,以后根据碱中毒情况决定用量。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心力衰竭,肺水肿,脑水肿,颅内压增高,肝硬化腹水,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期,慢性肾功能衰竭对利尿剂反应不佳者,高钠血症。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

1、各种原因所致的失水,包括低渗性、等渗性和高渗性失水。

药理作用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一般无不良反应,不恰当应用可有: 1、给药速度过快、过多,可导致血压升高、头痛、头昏。 2、体重增加,出现水肿。 3、心率加速、胸闷、呼吸困难,肺部哮鸣音。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妊娠而有浮肿。 (2)高血压。 (3)水肿或有水肿倾向者,有高度浮肿伴有低钠血症者尤宜注意。 (4)轻度心、肾功能不全。 (5)低钾血症。 (6)心功能减退的老年人。 (7)用药时要依据失水的性质属高渗、等渗或低渗的性质而给药,同时要考虑配合其他溶液以保持体内各种电解质之间的平衡关系。 (8)随访检查血清钾、钠、氯的浓度、酸碱平衡、心肺肾功能、血压等指标。 (9)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如发现溶液浑浊、有异物、包装破损或渗漏,切勿使用。 (10)渗透压摩尔浓度应为260-320mOsmol/kg。 2、儿童用药:小儿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3、老年用药:老年人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4、药物过量:输注过多、过快,可致水钠潴留,引起水肿、血压升高、心率加快、胸闷、呼吸困难,甚至急性左心衰竭。并可致高钠血症,引起碳酸氢盐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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