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人纤维蛋白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93066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苯丙酸诺龙注射液
苯丙酸诺龙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丙酸诺龙。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3066

国药准字H3302071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1、本品用于女性晚期乳腺癌姑息性治疗。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深部肌内注射,成人常用量: 1、女性转移性乳腺癌姑息性治疗:每周25-100mg,肌内注射。一般须持续至12周,如有必要,治疗结束4周后,可进行第二个疗程。 2、蛋白大量分解的严重消耗性疾病,如严重烧伤、慢性腹泻、大手术后等。每周25-50mg,肌内注射,同时须摄入充足的热量和蛋白质。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高血压、孕妇及前列腺癌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

1、本品用于女性晚期乳腺癌姑息性治疗。

药理作用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1、本品有轻微男性化作用,妇女使用后,可能会长胡须,粉刺增多,多毛症,声音变粗,阴蒂肥大、闭经或月经紊乱等反应。 2、男性:长期使用可能会有痤疮、精子减少、精液减少。 3、肝脏:GOP、GTP上升、黄疸。 4、消化系统: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 5、电解质:水钠潴留。 6、皮肤:皮疹、颜面潮红。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1、心脏、肝、肾患者、癌骨转移患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患者慎用。 2、运动员慎用。 3、本品使用苯甲醇作为溶液,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妇女禁用。 5、儿童用药:儿童长期应用,可严重影响生长,可致早熟,应慎用。 6、老年用药:易引起水钠潴留,高血钾症,应慎用。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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