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人纤维蛋白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93066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胶体果胶铋
胶体果胶铋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本品主要成分为胶体果胶铋。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3066

国药准字H2008306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本品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特别是幽门螺杆菌相关性溃疡,亦可用于慢性浅表性和萎缩性胃炎。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胶体果胶铋胶囊:口服,每次100-150mg(2-3粒),每日3次,三餐前服用,睡前加服,一疗程四周。 胶体果胶铋颗粒:吞服或冲服,一次0.15g,一日4次,分别于3餐前半小时及临睡时服用,四周为一个疗程。 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口服,一次150mg(1袋),加入到100ml温水中,混悬均匀后服用。一日4次,分别于3餐前1小时及临睡时服用,四周为一个疗程。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

本品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特别是幽门螺杆菌相关性溃疡,亦可用于慢性浅表性和萎缩性胃炎。

药理作用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胶体果胶铋胶囊:按常规剂量服用本品无肝、肾、神经系统等不良反应。 胶体果胶铋颗粒/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偶可出现恶心、便秘等消化道症状。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胶体果胶铋胶囊: 1、服用本品后,粪便可呈无光泽的黑褐色,但无其他不适,当属正常反应,停药后1-2天内粪便色泽转为正常。 2、与抗生素联合,用于胃幽门螺旋杆菌的根除治疗。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易长期大量服用。 4、儿童用药需遵医嘱。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 7、儿童用药:儿童用药请遵医嘱。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文猷参考。 9、药物过量:本品若大剂量长期服用,会出现铋中毒现象,表现为皮肤变为黑褐色,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胶体果胶铋颗粒: 1、本品连续使用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 2、服药期间若出现黑褐色无光泽大便但无其他不适为正常现象。停药后1-2天后粪便色泽可转为正常。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本品应按规定剂量服用,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孕妇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5、药物过量:本品若大剂量长期服用,有出现铋中毒现象的可能,临床表现为皮肤为黑褐色,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 1、本品连续使用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 2、服药期间若出现黑褐色无光泽大便但无其他不适,为正常现象。停药后1-2天后粪便色泽可转为正常。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5、药物过量:本品若大剂量长期服用,会出现铋中毒现象,表现为皮肤为黑褐色,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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