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人纤维蛋白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93066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转化糖注射液
转化糖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份为含果糖与葡萄糖。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3066

国药准字H2011336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本品适用于需要非口服途径补充水分或能源的患者的补液治疗。尤其是下列情况下: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静脉滴注。用量视病情需要而定。成人常用量为每次250ml-1000ml,滴注速度应低于0.5g/kg/hr(以果糖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遗传性果糖不耐受患者禁用,痛风和高尿酸血症患者禁用。 2、警告:应警惕本品过量使用或不正确使用有可能引起危及生命的乳酸性酸中毒。未诊断的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症患者使用本品时可能有致命的危险。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

本品适用于需要非口服途径补充水分或能源的患者的补液治疗。尤其是下列情况下:

药理作用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据报道,转化糖注射液可能会引起脸红、风疹、发热等过敏反应。大剂量、快速输注转化糖注射液可能导致乳酸中毒和高尿酸血症。长期单纯使用可引起电解质紊乱。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1、严重肝病患者、肾功能不全患者、有酸中毒倾向以及高尿酸血症患者慎用;糖尿病患者不宜过多输注。 2、本品过量使用或不正确使用有可能引起严重的酸中毒,故不推荐肠外营养中完全替代葡萄糖。 3、水肿及严重心功能不全者应严格控制输液量。 4、本品不得用于甲醇中毒的治疗,因其能加剧甲醇的氧化成甲醛。 5、使用前应仔细检査,如溶液不澄清、变色或封口漏损不得使用。 6、本品启封后立即使用,输液后的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仅在明确需要使用时,才能将本品用于孕妇。 8、儿童用药:尚不明确。如有必要,可按年龄、体重及病情计算用量。 9、一般老年患者身体机能降低,输注速度应减慢,注射剂量应降低。 10、输注本品每天最多不应超过300g果糖,过量输注以原型从尿中排出。因大量输注有可能引起乳酸性酸中毒和高尿酸血症,因此有部分国家将每天果糖用量限定在25g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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