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人纤维蛋白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93066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马来酸桂哌齐特
马来酸桂哌齐特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桂哌齐特。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金山准点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3066

国药准字H2015305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本品用于: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液: 一次1支,溶于500ml10%的葡萄糖或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速度为100ml/h;一日1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脑内出血后止血不完全者(止血困难的人)。 2、白血球减少者。 3、服用本品造成白血球减少史的患者及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

本品用于:

药理作用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1、血液: (1)粒性白细胞减少:偶尔发生粒性白细胞减少,如有发烧、头痛、无力等症状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进行血液检查。 (2)有时会发生白细胞减少,偶尔发生血小板减少时,应仔细观察症状并立即停药。 2、消化系统:有时有腹泻、腹痛、便秘、胃痛、胃胀等肠胃道功能紊乱等副作用。 3、神经系统:有时会头痛、头晕、失眠、神经衰弱等症状,偶尔有瞌睡症状。 4、皮肤:有时会出现皮疹、发痒、发疹症状。 5、肝:有时会出现肝酶值升高,如AST、ALT、BUN,偶有AL-P升高。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1、服本药过程中要定期进行血液学检查。 2、服本药期间,考虑临床效果及副作用的程度再慎重决定,给药1-2周后,若未见效果可停止服用。 3、有白血球减少症状病史的人禁用。 4、由于存在引发颗粒性白血球缺乏症的可能,建议使用过程中注意观察是否有炎症、发热、溃疡和其它可能由于治疗引发的症状。一旦此类症状发生应停止用药。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根据动物致畸试验结果,本品对孕妇及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有致畸可能性,孕妇慎用。本品在乳汁中有明显的分泌,且浓度较血中高,故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用药:尚无儿童安全性的资料,不推荐儿童使用。 7、老年用药:应适当减低用药剂量。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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