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人纤维蛋白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93066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复方维生素C钠咀嚼片
复方维生素C钠咀嚼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本品含维生素C0.25g,维生素C钠0.28g(相当于维生素C0.25g),即含维生素C0.5g。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3066

国药准字H1998019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1.用于防治坏血病。 2.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3.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1坏血病按医嘱。 2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每日300—600mg,分次服用,或遵医嘱。 3成人一般每次50—200mg,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

1.用于防治坏血病。 2.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3.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1.长期服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大量应用(每日1g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4.过多应用本品可致牙釉质损。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1.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 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4)使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5)血清胆红素浓度下降;(6)尿pH下降。 3.下列情况填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性贫血);(8)血色病;(9)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可致铁吸收增加);(10)镰形红细胞贫血(可致溶血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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