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人纤维蛋白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93066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比阿培南
比阿培南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本品主要成分为比阿培南。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艾美科健(中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3066

国药准字H2011003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1、对本品敏感的菌株有: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肠球菌属(屎肠球菌除外)、莫拉氏菌属、大肠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放线菌属、消化链球菌属、拟杆菌属、普氏菌属、梭形杆菌属等。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比阿培南: 1、每0.3g比阿培南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注射液中静脉滴注。 2、成人每日0.6g,分2次滴注,每次30-60分钟。 3、可根据患者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给药剂量。但1天的最大给药量不能超过1.2g。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正在服用丙戊酸钠类药物的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

1、对本品敏感的菌株有: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肠球菌属(屎肠球菌除外)、莫拉氏菌属、大肠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放线菌属、消化链球菌属、拟杆菌属、普氏菌属、梭形杆菌属等。

药理作用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1、国外文献报道,最为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皮疹/皮肤瘙痒、恶心、呕吐以及腹泻等。在2348个病例中,有64例(2.7%)出现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皮疹(1.0%)、腹泻(0.7%)等。2287个病例中,有304例(13.3%)的522个临床检测指标异常,主要表现为ALT(GPT)上升(144例,6.3%)、AST(GOT)上升(93例,4.1%)、嗜酸性粒细胞增多(77例,3.4%)等。 2、本品严重不良反应包括: (1)休克(<0.1%)、过敏。 (2)间质性肺炎(0.1%-5%),PIE综合症。 (3)伪膜性结肠炎等严重肠炎。 (4)肌痉挛、精神障碍。 (5)肝功能损伤、黄疸。 (6)急性肾功能不全。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1、对碳青霉烯类、青霉素类及头孢类抗生素药物过敏者慎用。 2、本人或直系亲属有易诱发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症状的过敏性体质者慎用。 3、严重的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老年患者慎用(参照【老年用药】)。 5、进食困难及全身状况恶化者,可能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6、有癫痫史者及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慎用。 7、用班氏试剂、斐林试剂进行试纸反应和临床尿糖检测,均有可能出现假阳性结果。 8、Kveimtest试验中有可能呈现阳性结果。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及妊娠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10、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11、老年用药:老年人由于生理功能下降,需注意调整用药剂量及用药间隔时间。 12、药物过量:未见有关本品人体过量使用的报道。如发现患者过量使用本品,可采用常规的监护及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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