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科沙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瑞科沙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瑞科沙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瑞科沙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73006

生产企业: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瑞科沙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瑞科沙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注射用甲磺酸酚妥拉明
注射用甲磺酸酚妥拉明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l-哌嗪基)-7-氧-7H-吡啶骈[1,2,3,-de]-[1,4]苯并嗪-6-羧酸盐酸盐-结晶水合物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磺酸酚妥拉明。

生产企业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73006

国药准字H1089004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本品用于: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成人一日400ml(0.4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l(0.6g),分2次静滴。

1、成人常用量: (1)酚妥拉明试验:静脉注射5mg,也可先注入2.5mg,若反应阴性,再给5mg。如此假阳性的结果可以减少,也减少血压巨降的危险性。 (2)防止皮肤坏死:在每1000ml含去甲肾上腺素溶液中加入本品10mg作静脉滴注,作为预防之用。已发生去甲肾上腺素外溢,用本品5-10mg加10ml氯化钠注射液作局部浸润,此法在外溢后12小时内有效。 (3)嗜铬细胞瘤手术:术前1-2小时静脉注射5mg,术时静脉注射5mg或滴注每分钟0.5-1mg,以防肿瘤手术时肾上腺素大量释出。 (4)心力衰竭时减轻心脏负荷:静脉滴注每分钟0.17-0.4mg。 2、儿童常用量: (1)酚妥拉明试验:静脉注射一次1mg,也可按体重0.15mg/kg或按体表面积3mg/m2;或肌内注射3mg。 (2)嗜铬细胞瘤手术:术前1-2小时肌内或静脉注射1mg,亦可按体重0.1mg/kg或按体表面积3mg/m2,必要时可重复;术时静脉注射1mg,亦可按体重0.1mg/kg或按体表面积3mg/m2。

副作用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1、严重动脉硬化者。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 3、胃炎或胃溃疡患者。 4、对本品过敏者。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本品用于:

药理作用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缺乏、腹痛、腹胀等胃肠道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以及皮疹、瘙痒等。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升高、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较常见的有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速、心律失常,鼻塞、恶心、呕吐等;晕倒和乏力较少见;突然胸痛(心肌梗死)、神志模糊、头痛、共济失调、言语含糊等极少见,这些都可能是心、脑血管痉挛或阻塞的表现。

注意事项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新时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有报道指出,使用本品可出现心肌梗死、脑血管痉挛和脑血管疾病,特别是在低血压时。 2、进行酚妥拉明实验时,在给药前、静脉注射给药后至3分钟内每30秒钟、以后7分钟内每分钟测一次血压,或在肌内注射后30-45分钟内每5分钟测一次血压。试验时应平卧于安静和略暗的室内,静脉注射速度应快,一旦静脉穿刺对血压的影响过去,即予注入。表现为阵发性高血压或分泌儿茶酚胺不太多的嗜铬细胞瘤的患者,可能出现假阴性;尿毒症或使用了降压药、巴比妥类、鸦片类镇痛药、镇静药都可造成酚妥拉明试验假阳性,故试验前24小时应停用;用降压药者必须待血压回升至治疗前水平方可给药。逾期发生低血压时,可静脉内滴注去甲肾上腺素,但不宜用肾上腺素,以免血压进一步降低。 3、心绞痛、心肌梗死、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患者慎用,存在心力衰竭时可考虑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尚缺乏对妊娠妇女的研究,只有在必须使用时,确定对胎儿利大于弊后,方可在妊娠期使用。尚不知本品是否经乳汁分泌,但为慎重起见,哺乳期妇。 5、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6、老年用药:老年人对其降压作用敏感,易诱发低温,肾功能较差,应用本品时需慎重。 7、药物过量:药物过量主要影响心血管系统,出现心律失常、心动过速、低血压甚至休克;另外也可能出现兴奋、头痛、大汗、瞳孔缩小、恶心、呕吐、腹泻和低血糖。如果出现严重的低血压或休克,应立即停药,同时给予抗休克治疗。患者置于头低脚高卧位,并扩张血容量。必要时可静脉推注去甲肾上腺素,并持续静脉滴注直至血压恢复至正常水平。但不宜用肾上腺素,以防低血压进一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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