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酸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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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玻璃酸钠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83330

生产企业: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清开灵片
清开灵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LE包衣剂。

生产企业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83330

国药准字Z109800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外感风热时毒、火毒内盛所致高热不退、烦躁不安、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高热等症。

用法用量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成分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外感风热时毒、火毒内盛所致高热不退、烦躁不安、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高热等症。

药理作用

1.解热作用试验结果表明,清开灵片对伤寒,副伤寒,甲乙三联菌苗所致家免体温的升高,具有明显的降低作用,降温作用能维持5小时,较同剂量的颗粒剂维持时间长。 2.抗炎作用试验结果表明,清开灵片能显著地抑制醋酸所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降低腹腔毛细血管的炎性渗出;能显著地抵制二甲苯所致小鼠耳廓肿胀,其抗炎作用强度与颗粒剂比较,无显著性差异。 3.其他作用本品具有与清开灵系列其他产品同样的抗感染及保肝作用,能增强肝脏酶类活性,提高肝脏解毒能力。

注意事项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 5.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孕妇及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7.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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