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更昔洛韦
注射用更昔洛韦

注射用更昔洛韦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更昔洛韦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5617

生产企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更昔洛韦
注射用更昔洛韦
帕立骨化醇注射液
帕立骨化醇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更昔洛韦。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帕立骨化醇。

生产企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5617

国药准字H2020314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本品适用于治疗接受血液透析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的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

用法用量

1.诱导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2.维持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1次,静滴1小时以上。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0.6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0.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3.预防用药: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滴注时间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日;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日。本品静脉滴注时,配制方法如下:首先根据患者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再注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中,滴注液浓度不得大于10mg/ml。

本品经由血液透析通路给药。 1、成人: (1)起始剂量基于体重:患者本品推荐的起始剂量为0.04-0.1µg/kg(2.8-7µg),单次注射,给药频率不超过隔日一次,在透析过程中的任何时间给药。 (2)剂量调整:目前在接受透析治疗的终末期肾功能衰竭患者中,可接受的PTH水平目标范围不超过非尿毒症正常范围上限的1.5到3倍。即全段PTH(ipTH)为15.9-31.8pmol/l(150-300pg/ml)。密切监测及个体化剂量调整对于达到合适的生理终点是必要的。如果出现高钙血症或校正后钙磷乘积持续高于52mmol2/l2(65mg²/dl²)。应减少剂量或中止用药直到这些参数恢复正常。随后,帕立骨化醇的给药剂量应从较低剂量重新开始,如果PTH水平由于治疗而下降,药物剂量可能需要随之减少。 2、建议的剂量调整方法:一旦确定了剂量,血清钙和磷应该至少每月检测一次。推荐每三个月检测一次血清iPTH。在帕立骨化醇剂量调整期间,可能需要更加频繁地进行实验室检查。 (1)肝功能不全:在轻度和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体内。未结合的帕立骨化醇浓度与健康受试者相似,因此在这些患者人群中无需进行剂量调整。尚无在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的应用经验。 (2)儿童患者(0-18岁):中国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3)老年患者(>65岁):在帕立骨化醇的Ⅲ期临床研究中,在65岁或超过65岁的患者中应用帕立骨化醇的临床经验有限。在这些研究中,65岁或超过65岁的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相比,在总体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未发现差异。

副作用

对本品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1、对药品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 2、维生素D中毒。 3、高钙血症。

禁忌

成分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本品适用于治疗接受血液透析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的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

药理作用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艾滋病患者长期维持用药后约40%的患者中性粒细胞数减低至1000/mm3以下,约20%的患者血小板计数减低至50000/mm3以下,此外可有贫血。2.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精神异常、紧张、震颤等,发生率约5%,偶有昏迷、抽搐等。3.可出现皮疹、瘙痒、药物热、头痛、头昏、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食欲减退、肝功能异常、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降低、血尿、血尿素氮增加、脱发、血糖降低、水肿、周身不适、肌酐增加、嗜酸性细胞增多症、注射局部疼痛、静脉炎等;有巨细胞病毒感染性视网膜炎的艾滋病患者可出现视网膜剥离。

大约600名患者在Ⅱ/Ⅲ/Ⅳ期临床研究中接受了帕立骨化醇注射液治疗。总的来说,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6%报告了不良反应。与本品治疗有关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高钙血症,约在4.7%的患者中发生。高钙血症与过度抑制的PTH的程度有关,能通过适当的剂量调整将其发生风险降至最低。

注意事项

1.本品化学结构与阿昔洛韦相似,对后者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本品对静止期病毒无抑制作用,因此用于艾滋病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3.本品须静脉滴注给药,不可肌肉注射,每次剂量至少滴注1小时以上,患者需给予充足水分,以免增加毒性。4.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用药期间应注意口腔卫生。5.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血细胞数,初始治疗期间应每二天测定血细胞计数,以后为每周测定一次。对有血细胞减少病史的患者(包括因药物、化学品或射线所致者)或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mm3患者,应每天进行血细胞计数。如中性粒细胞计数在500/mm3以下、或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mm3时应暂时停药,直至中性粒细胞数增加至750/mm3以上方可重新给药。少数病人同时采用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疗粒细胞减低有效。6.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血液透析患者用量每24小时不超过1.25mg/kg,每次透析后血药浓度约可减低50%,因此在透析日宜在透析以后给药。7.本品需充分溶解(最好在室温下)后缓慢静脉滴注,滴注液浓度不能超过10mg/ml,一次最大剂量为6mg/kg。本品溶液呈强碱性(pH=11),滴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并注意避免药液与皮肤或粘膜接触或吸入,如不慎溅及,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眼睛应用清水冲洗,避免药液渗漏到血管外组织。8.育龄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注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男性应采用避孕工具至停药后至少3个月。9.用药期间应每2周进行血清肌酐或肌酐清除率的测定。10.艾滋病合并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每6周进行一次眼科检查。对正在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的上述患者,常不能耐受联合使用本品,合用时甚至可出现严重白细胞减少。11.器官移植患者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肾功能损害,尤其是与环孢素或两性霉素B联合用药的患者。

1、过度地抑制甲状旁腺激素可能导致血清钙水平升高并可能引起代谢性骨病。需对患者进行监测并进行个体化剂量调整,以达到合适的生理终点。 2、如果出现具有临床显著意义的高钙血症,而患者正在接受某种含钙的磷结合剂,则应减少含钙的磷结合剂的剂量或中止使用含钙的磷结合剂。 3、慢性高钙血症可能与全身性的血管钙化和其他软组织钙化的发生有关。 4、任何原因导致的高钙血症均有引起洋地黄中毒的潜在危险,因此,当开具洋地黄与本品合用的处方时应予以谨慎(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5、如果联合应用帕立骨化醇与酮康唑,应予以谨慎(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 尚未获得有关帕立骨化醇在妊娠妇女中应用的充足数据。动物研究中已经显示了生殖毒性(参见[药理毒理])。对于人类的潜在风险尚不明确。除非有明确的必要性,否则本品不应用于妊娠妇女。 (2)哺乳期: 动物研究结果显示少量帕立骨化醇或其代谢产物经乳汁排泄。应综合考虑哺乳对儿童的益处以及帕立骨化醇治疗对妇女的益处以决定是否继续/停止哺乳,或继续/停止帕立骨化醇治疗。 7、儿童用药:中国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8、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9、药物过量: (1)尚未报道药物过量的病例。 (2)过量使用帕立骨化醇可能导致高钙血症,高磷血症,以及甲状旁腺激素过度抑制(参见注意事项)。 (3)一旦出现药物过量。应监测高钙血症(血钙水平)的症状和体征并向医生报告。必要时应给予治疗。 (4)透析对帕立骨化醇并无显著的清除作用。对伴有临床显著意义的高钙血症的患者的治疗包括立即减少帕立骨化醇的治疗剂量或中止用药,同时接受低钙饮食、停用钙补冲剂,鼓励患者活动、注意有无液体和电解质失衡、评估心电图异常[对与接受洋地黄药物的患者极为重要]。并在必要时采用不含钙的透析液进行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 (5)当血清钙水平已恢复至正常范围内时,可以较低剂量重新开始使用帕立骨化醇。如果出现持续性的血清钙水平显著升高则需考虑采用其他治疗法。包括使用磷酸盐类药物、皮质激素和利尿。 (6)本品含30%v/v的丙二醇作为辅料。增有与大剂量丙二醇给药有关的毒性反应的个案报告。包括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溶血和如乳酸中毒。鉴于丙二醇可在透析过程中被清除,使用本品过程中预期不会出现这些事件,但仍需考虑到在药物过量情况下的毒性反应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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