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038

生产企业: 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食母生片
食母生片
主要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主要成份为麦酒酵母的干燥菌体。含有B族维生素,此外,尚含有维生素B6、B12、叶酸、肌醇以及某些酶,如转化酶,麦糖酶等。

生产企业

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038

国药准字H6202005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防治B族维生素缺乏症及食欲不振、消化不良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儿童一次2-4片,成人一次4-8片,一日3次。饭后嚼碎服。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防治B族维生素缺乏症及食欲不振、消化不良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过量服用导致腹泻。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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