鲨肝醇片
通用名称:鲨肝醇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128
生产企业: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如放射性、抗肿瘤药物等所致的白细胞减少症。2.用于治疗不明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鲨肝醇 |
主要成分:S-2-[3-氨丙基胺]乙基硫代磷酸 分子式:C5H15N2O3PS 分子量:21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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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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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128 |
H20090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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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如放射性、抗肿瘤药物等所致的白细胞减少症。2.用于治疗不明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症。 |
本品为正常细胞保护剂,主要用于各种癌症的辅助治疗。在对肺癌、卵巢癌、乳腺癌、鼻咽癌、骨肿瘤、消化道肿瘤、血液系统肿瘤等多种癌症患者进行化疗前应用本品,可明显减轻化疗药物所产生的肾脏、骨髓、心脏、耳及神经系统的毒性,而不降低化疗药物的药效。放疗前应用本品可显著减少口腔干燥和粘膜炎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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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一日50~150mg,分3次服,4~6周为一疗程。2.儿童:一次... |
1、对于化疗病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溶于0.9%氯化钠注射液50ml中,在化疗开始前30分钟静脉滴注,15分钟滴完。2、对于放疗病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200~300mg/m2,溶于0.9%氯化钠注射液50ml中,在放疗开始前30分钟静脉滴注,15分钟滴完。3、推荐用止吐疗法,即在给予本品前及同时静脉注射地塞米松5~10mg及5-HT3受体拮抗剂。4、如果收缩压比表中所列基准值降低明显,应停止本品输注。基线收缩压(mmHg)<100 100~119120~139140~179≥180输注本品收缩压降低(mmHg)2025304050如血压在5分钟内恢复正常且患者无症状,可重新开始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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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治疗剂量偶见口干、肠鸣亢进。 |
1、低血压及低血钙患者慎用。2、对本品有过敏史及对甘露醇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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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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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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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如放射性、抗肿瘤药物等所致的白细胞减少症。2.用于治疗不明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症。 |
本品为正常细胞保护剂,主要用于各种癌症的辅助治疗。在对肺癌、卵巢癌、乳腺癌、鼻咽癌、骨肿瘤、消化道肿瘤、血液系统肿瘤等多种癌症患者进行化疗前应用本品,可明显减轻化疗药物所产生的肾脏、骨髓、心脏、耳及神经系统的毒性,而不降低化疗药物的药效。放疗前应用本品可显著减少口腔干燥和粘膜炎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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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有机硫化磷酸化合物。它在组织中被与细胞膜结合的碱性磷酸酶水解脱磷酸后,成为具有活性的代谢产物WR-1065,其化学结构式为H2N-(CH2)3-NH-(CH2)2-SH,因巯基具有清除组织中自由基的作用,故能减低顺铂、环磷酰胺及丝裂霉素等的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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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临床疗效与剂量相关,过大或过小均影响效果,故应寻找最佳剂量。 |
1、由于用药时可能引起短暂的低血压反应,故注意采用平卧位。2、本品只有在放化疗前即刻使用才显示出有效的保护作用,而在放化疗前或后数小时应用则无保护作用,这与其药代动力学相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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