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四环素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5020381

生产企业: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腹膜透析液(乳酸盐)(低钙)
腹膜透析液(乳酸盐)(低钙)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四环素。其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盐酸盐。

本品为复方制剂。

生产企业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天津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5020381

国药准字H2007310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代谢性酸中毒,高镁血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一日25~50mg/kg,分4次服用。疗程一般为7~14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给药方法: 本药品用于腹腔内注入,透析治疗。注入量、药液停滞时间、操作次数,根据症状、血液生化学指标及体液平衡的异常程度、年龄、体重等适当增减。注入及排液速度为每分钟300ml以下。 每次1.5~2L,腹腔内注入,4~8小时滞液,达到效果后,将液体排出。 (1)如果患者体液过剩不超过1kg/日(与本人无水肿标准体重比较),单独使用配方①,每天3~4次。(2)如果患者体液过剩超过1kg/日,配方②及配方①交替使用,每天共3~5次,其中配方②每天使用1~2次。 给药注意事项: ①注意给药、排出液的量: ②体液

副作用

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横隔膜缺损的患者(有引起向胸腔转移的可能,诱发呼吸困难)  腹部轻微挫伤或烧伤的患者(有可能妨碍挫伤或烧伤的治疗效果)。  有严重腹膜粘合的患者(腹部透析率低下)。  有尿毒症以外的出血性因素的患者(有可能因为出血引起蛋白质丧失亢进,全身状态恶化)。<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确定对妊娠、哺乳期妇女使用的安全性,对妊娠妇女、可能妊娠妇女和哺乳期妇女在治疗上只有当判断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才予以使用(无使用经验)。儿童用药:尚未确定对未成年儿童、新生儿、幼儿及小儿使用的安全性(无使用经验)。老人用药:一般而言,高龄患者由于生理机能低下,易产生脱水症状,应注意注入液与排出液水份的管理,慎重的给药(参照给药注意事项③)。尚应密切观察血糖,并注意心血管功能是否适宜做腹膜透析。

成分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代谢性酸中毒,高镁血症

药理作用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偶有胰腺炎等。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上床的患者。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性肝病。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时可能有光敏现象。所以,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诱发耐药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二重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本品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等。

腹膜透析是以腹膜为半透膜,腹膜毛细血管与透析液之间进行水和溶质的交换,电解质及小分子物质从浓度高的一侧向低的一侧移动(弥散作用),水分子则从渗透浓度低的一侧向渗透浓度高的一侧移动(渗透作用)。提高透析液浓度可达到清除体内水的目的。通过溶质浓度梯度差可使血液中尿毒物质从透析液中清除,并维持电解质及酸碱平衡,代替了肾脏的部分功能。低钙腹膜透析液配方的基本原则:(1)透析液用水必须严格无菌和无内毒素。(2)透析液电解质浓度与正常血浆相近,并可按临床发展情况予以调整:该配方中:①钠离子浓度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可对本品呈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1.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2.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妊娠期妇女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因此需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

1、下列患者应慎用本品:腹膜炎、腹膜损伤、腹膜粘合及怀疑腹腔内有脏器疾患的患者(有可能诱发腹膜炎、腹膜损伤、腹膜粘连及腹腔内脏器病患)进行腹部手术后不久的患者(有可能妨碍手术部位愈合)。怀疑糖代谢异常的患者(有可能诱发糖代谢异常)。使用洋地黄的患者。(有可能诱发洋地黄中毒)食物摄取不良的患者(有可能使营养状态更加恶化)。腹部疝气的患者(有可能使腹部疝气恶化)。腰椎损伤的患者(有可能使腰椎损伤恶化)。患憩室炎的患者(有可能造成憩室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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