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四环素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5020381

生产企业: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富马酸福莫特罗
富马酸福莫特罗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四环素。其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盐酸盐。

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福莫特罗。

生产企业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5020381

国药准字H2004094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1、富马酸福莫特罗片:主要用于缓解由支气管哮喘、急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或肺气肿等气道阻塞性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一日25~50mg/kg,分4次服用。疗程一般为7~14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富马酸福莫特罗片: 1、成人:口服本品每次40-80g(1-2片),每天2次。 2、儿童:口服本品按体重每日4g/kg,分2-3次服用。 3、剂量可根据年龄、症状的不同适当增减。 富马酸福莫特罗粉吸入剂: 1、吸入给药,剂量应个体化,尽量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因缺乏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对6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2、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1次或2次,一次12μg,早晨和/或晚间给药。有些患者须提高剂量,一日1-2次,一次12-24μg,每天最多可吸48μg。 3、没有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的足够证据。 4、哮喘夜间发作,可于晚间给药一次。

副作用

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对福莫特罗或乳糖(其中包含少量牛奶蛋白质)过敏的病人禁用。

禁忌

成分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1、富马酸福莫特罗片:主要用于缓解由支气管哮喘、急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或肺气肿等气道阻塞性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等症状。

药理作用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偶有胰腺炎等。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上床的患者。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性肝病。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时可能有光敏现象。所以,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诱发耐药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二重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本品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等。

最常见的β2受体激动剂治疗时所出现的可预期的药理学不良反应,如震颤和心悸,这些反应通常是一过性的,在治疗后的几天内消失。 下面根据系统器官分类和发生频率列出了相关的不良反应。发生频率照一下定义,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和<1/10),偶见(≥1/1000,和<1/100),罕见(≥1/10000,和小于1/1000)与十分罕见(<1/10000)。 1、心脏系统:常见心悸;偶见心动过速;罕见心律失常,如房颤,室上性心动过速,早搏;十分罕见心绞痛。 2、消化系统:罕见恶心。 3、免疫系统异常:罕见超敏反应,如支气管痉挛、皮疹、荨麻疹,瘙痒。 4、实验室检查:十分罕见Q-T间期延长。 5、代谢系统和营养异常:罕见低钾血症/高钾血症。十分罕见高血糖。 6、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偶见肌肉痉挛。 7、神经系统:常见头痛,震颤;十分罕见味觉异常,头晕。 8、精神病学症状:偶见易激动,躁动不安、睡眠紊乱。 9、血管系统异常:十分罕见血压变化。 注:β2激动剂治疗可能会导致血中胰岛素、游离脂肪酸、血糖、酮体水平升高。赋形剂中含有乳糖,其中包含少量牛奶蛋白质,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可对本品呈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1.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2.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妊娠期妇女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因此需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

1、本品含兴奋剂,运动员慎用。 2、本品不应该(不足以)用于哮喘一线治疗。 3、对需要使用长效β2激动剂的哮喘患者,应同时规律性地使用适量的抗炎药。即使在使用本品而症状得改善后患者仍应继续使用抗炎药。如果症状持续或需增加β2激动剂剂量以控制症状,这显示哮喘症状加重需对维持治疗进行调整。 4、尽管当吸入糖皮质激素不能充分控制哮喘症状时,本品可以作为附加治疗。但是,如果患者处于严重的哮喘急发作,症状明显加重,以及哮端急速加重时,不能开始本品治疗。 5、严重的哮喘相关副作用和哮喘发作可能会在本品的治疗过程中发生。如果使用本品后,哮喘症状仍然不能控制或继续恶化,则应该要求患者继续使用,并就诊。一旦哮喘症状得到控制,应该考虑减少本品的用量。在减量时,规律的患者随访是非常重要的。应该使用本品的最小有效剂量。 6、急性发作时,可使用短效的β2激动剂。 7、和所有β2激动剂一样,甲亢、嗜铬细胞瘤、肥厚性梗塞性心脏病、特发性主动脉瓣膜下狭窄、严重高血压、颈内动脉后交通动脉动脉瘤、或其它严重的心管病患者(如心肌缺血、心动过速或严重心衰者)应慎用。 8、本品引起QTc间期延长,因此伴有QTc间期延长的患者及使用影响QTc间期的药物治疗的患者应慎用(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 9、由于β2激动剂影响血糖代谢,用药初期,糖尿病患者应注意血糖的控制。 10、β2激动剂也可能造成低钾血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更加注意,因缺氧会增加此危险性。联合用药也可能增加血钾降低的作用(见药物相互作用)。因此在上述情况下,建议监测血钾浓度。 11、与其它吸入治疗相似,本品有可能引起罕见的反常的气道痉挛。 12、肝肾功能不全者:肝肾功能不全对药动学的影响尚不清楚。由于经肝脏代谢,严重肝硬化患者的药物暴露量估计会增加。 13、本品每粒含乳糖18.588mg,该剂量通常不会对乳糖不耐受患者产生问题。因遗传因素有罕见的半乳糖不耐受,乳糖分解酶缺乏或者葡萄糖一半乳糖吸收障的患者不能用。 14、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使用本品不影响驾驶和操作机械。 15、本品使用时注意事项: (1)切勿吞服胶囊。 (2)本品临用时从铝塑板中取出,开封后注意防潮。 (3)患者必须使用专用吸入给药器具吸入给药,并保证能够正确使用该器具(参照粉吸入剂给药器具说明书)。 (4)本品使用后,口腔中可能残留少许空白乳糖载体颗粒,此现象不影响本品疗效。 (5)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目前还没有怀孕妇女使用的足够数据。在动物试验中,降低受孕率,降低初生动物的存活率和体重。这种影响出现在大剂量的全身用药,而不是临床正常用药的剂量。 (2)孕妇除特殊情况外应慎用,特别是怀孕的前三个月和分娩前。目前孕期妇女使用本品对人类的潜在危险尚不能确定。 (3)本品是否经母乳分泌尚不清楚,因此哺乳母亲应不用。大鼠试验中曾测得乳汁中含有少量。 17、儿童用药:目前尚未有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 18、老年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19、药物过量:目前药物过量的临床经验仍然有限。药物过量时可能导致典型的激动剂样反应,如震颤、头痛、心悸和心动过速。个别病例报告的症状有心动过速、高血糖症、低钾血症、QTc间期延长、心律失常、恶心和呕吐。对患者应给予辅助治疗和缓解症状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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