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四环素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5020381

生产企业: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比卡鲁胺
比卡鲁胺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四环素。其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盐酸盐。

本品主要成份为比卡鲁胺。

生产企业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5020381

国药准字H2006098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本品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无远处转移的前列腺癌患者,或与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类似物/外科睾丸切除术联合应用于晚期前列腺癌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一日25~50mg/kg,分4次服用。疗程一般为7~14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比卡鲁胺胶囊: 口服。 1、与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类似物活外科睾丸切除术联合应用于晚期前列腺癌的治疗。 (1)成人:成年男性包括老年人:一次1粒(50mg),一日1次,用本品治疗应与LHRH类似物或外科睾丸切除术治疗同时开始。 (2)儿童:本品禁用于儿童。 (3)肾损害:对于肾损害的病人无需调整剂量。 (4)肝损伤:对于轻度肝损害的病人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损害的病人可能发生药物蓄积(见【注意事项】)。 2、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无远处转移的前列腺癌患者,这些患者不适宜或不愿接受外科去势术或其他内科治疗。 (1)成年男性包括老年人:一次3粒(50mg*3),一日1次。 (2)本品应持续服用至少两年或到疾病进展为止。 (3)肾损害:对于肾损害的病人无需调整剂量。 (4)肝损伤:对于轻度肝损害的病人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损害的病人可能发生药物蓄积(见【注意事项】)。 比卡鲁胺片: 1、50mg片剂:与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类似物或外科睾丸切除术联合应用于晚期前列腺癌的治疗。 (1)成年男性包括老年人:一片(50mg),一天一次,用本品治疗应在开始用LHRH类似物治疗之前至少3天开始,或与外科睾丸切除术治疗同时开始。 (2)儿童:本品禁用于儿童。 (3)肾损害:对于肾损害的病人无需调整剂量。 (4)肝损害:对于轻度肝损害的病人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损伤的病人可能发生药物蓄积。 2、150mg片剂: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无远处转移的前列腺癌患者,这些患者不适宜或不愿接受外科去势术或其他内科治疗。 (1)成年男性包括老年人:口服,一天一次,一次三片50mg片剂或一次一片150mg片剂。本品应持续服用至少两年或到疾病进展为止。 (2)肾损害:对于肾损害的病人无需调整剂量。 (3)肝损害:对于轻度肝损害的病人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损伤的病人可能发生药物蓄积。

副作用

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1、本品禁用于妇女和儿童。 2、本品不能用于对本品过敏的病人。 3、本品不可与特非那定、阿司咪唑或西沙比利联合使用。

禁忌

成分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本品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无远处转移的前列腺癌患者,或与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类似物/外科睾丸切除术联合应用于晚期前列腺癌的治疗。

药理作用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偶有胰腺炎等。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上床的患者。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性肝病。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时可能有光敏现象。所以,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诱发耐药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二重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本品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等。

比卡鲁胺胶囊: 1、50mg每日:与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类似物活外科睾丸切除术联合应用于晚期前列腺癌的治疗。 (1)本品一般来说有良好的耐受性,少有不良反应而停药的情况。不良反应发生频率: ①多见(≥10%):生殖系统和乳房乳房触痛;男性乳房女性化;全身:潮红。 ②常见(≥1%且<10%)胃肠道:腹泻、恶心;肝胆系统:肝功能改变(转氨酶水平升高、胆汁阻塞、黄疸);全身:乏力、瘙痒。 ③少见(≥0.1%且<1%):免疫系统: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荨麻疹;呼吸,胸廓和纵隔:间质性肺病。 ④罕见(≥0.01%且<0.1%):胃肠道:呕吐;皮肤和皮下组织:皮肤干燥;肝胆系统:肝功能衰竭。 (2)可随睾丸切除术减轻。极少出现重度的肝功能变化,这种改变常常是短暂的。无论是继续治疗还是随即中止治疗均可逐渐消退或改善(见注意事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极少出现肝功能衰竭,但其因果关系尚未确立。应考虑定期检查肝功能(见注意事项)。 (3)罕见观察到对心血管的作用,如心绞痛、心衰、传导障碍(包括PR和QT间期延长),心律不齐和非特异性ECG改变。 (4)罕见报告血小板减少症。 (5)在使用本品与LHRH类似物伍用进行临床研究期间还观察到下列不良事件(临床试验者认为可能与药物相关且发生率≥1%)。这些不良事件与药物的使用尚未建立因果关系,有些是老年人日常固有的。 ①心血管系统:心衰。 ②消化系统:厌食、口干、消化不良、便秘、胃肠胀气。 ③中枢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性欲减低。 ④呼吸系统:呼吸困难。 ⑤泌尿生殖系统:阳痿、夜尿增多。 ⑥血液学:贫血。 ⑦皮肤及其附件:脱发、皮疹、出汗、多毛。 ⑧代谢及营养:糖尿病、高血糖、水肿、体重增加、体重减轻。 ⑨全身:腹痛、胸痛、头痛、疼痛、骨盆痛、寒战。 2、150mg每日: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无远处转移的前列腺癌患者,这些患者不适宜或不愿接受外科去势术或其他内科治疗。 (1)多见(≥10%):男性乳房女性化,乳房触痛。多数接受本品单药治疗的患者曾出现男性乳房女性化和/或乳房痛。在临床研究中这一症状在5%的患者中较为严重。男性乳房女性化在终止治疗后可能不会自发恢复,特别是在长期用药之后。 (2)常见(≥1%且<10%):面色潮红,瘙痒,衰弱,脱发,头发再生,皮肤干燥,性欲减退,恶心,阳萎及体重增加。 (3)少见(≥0.1%且[1%):腹痛,抑郁,消化不良,血尿及间质性肺病。 (4)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水肿和荨麻疹。 (5)肝功改变(转氨酶升高,胆汁淤积和黄疸),罕有严重情况。这些改变多为一过性的,继续治疗或中止治疗均可逐渐消退或改善。用比卡鲁胺治疗的患者极罕见会出现肝功能衰竭,尚未确定两者的因果关系。应注意定期检查肝功能(见【注意事项】)。 比卡鲁胺片: 1、50mg每日,用于与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类似物或外科睾丸切除术联合应用于晚期前列腺癌的治疗: (1)肝功改变罕有严重情况,这些改变多为一过性的,继续治疗或中止治疗均可逐渐消退或改善。 (2)用比卡鲁胺治疗的患者极罕见会出现肝功能衰竭,尚未确定两者的因果关系。应注意定期检查肝功能。 (3)可随联合去势治疗减轻。 (4)在用LHRH类似物与抗雄激素治疗前列腺癌的药物流行病学研究中观察到,当使用本品50mg与LHRH类似物联用时风险似乎增加,但本品150mg单独用于治疗前列腺癌时风险无明显增加。 (5)审核上市后数据后,作为药物不良反应加入列表。发生频率为偶发,是根据随机临床研究EPC中康士得150mg治疗阶段报告的间质性肺炎不良事件的发生率确定。 2、150mg每日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无远处转移的前列腺癌患者,这些患者不适宜或不愿接受外科去势术或其他内科治疗: (1)十分常见(≥1/10):男性乳腺发育、乳房触痛。多数接受本品单药治疗的患者曾出现男性乳腺发育和/或乳房触痛。在临床研究中这一症状在5%的患者中较为严重。男性乳腺发育在终止治疗后可能不会自发恢复,特别是在长期用药之后。 (2)常见(≥1/100且<1/10):面色潮红、瘙痒、衰弱、脱发、头发再生、皮肤干燥、性欲减退、恶心、阳萎及体重增加。 (3)偶见(≥1/1000且<1/100): ①腹痛、抑郁、消化不良、血尿及间质性肺病。 ②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水肿和荨麻疹。 ③肝功改变(转氨酶升高,胆汁淤积和黄疸),罕有严重情况。这些改变多为一过性的,继续治疗或中止治疗均可逐渐消退或改善。 ④用比卡鲁胺治疗的患者极罕见会出现肝功能衰竭,尚未确定两者的因果关系。应注意定期检查肝功能。 ⑤未知(根据现有数据无法预估)的QT延长。 3、疑似不良反应报告:药品获批后上报疑似不良反应非常重要。它可以持续监控药品的利益/风险平衡。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及时上报。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可对本品呈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1.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2.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妊娠期妇女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因此需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

1、治疗开始时应接受专业人士的直接监督。 2、本品广泛在肝脏代谢。数据表明严重肝损害的病人药物清除可能会减慢,由此可能导致蓄积。所以本品对有中、重度肝损害的病人应慎用。 3、在本品上市后使用中有报道因严重的肝损伤(肝衰竭)导致死亡或住院的病例。这些肝毒性通常发生在治疗最初的3-4个月。在对照临床试验中大约有1%的患者因肝炎或明显的肝酶升高停止用药。 4、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应当检测血清转氨酶水平,在治疗最初4个月以及之后均应按一定间隔定期检测。如果有提示肝功能不全的临床症状或体征出现,如恶心、呕吐、腹痛、乏力、厌食、流感样症状、黑尿、黄疸、或右上腹触痛等,应立即检测血清转氨酶水平,特别是ALT。任何时候患者出现黄疸,或者ALT升高超过正常值上限2倍,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随访监测肝功能。 5、在接受LHRH激动剂的男性中观察到糖耐量降低。对于本身患有糖尿病的患者中,这可能表现为糖尿病或高血糖不能良好控制。因此应考虑对接受本品与LHRH激动剂联合治疗的患者监测血糖。 6、本品显示抑制细胞色素P450(CYP3A4)活性,因此当与主要由CYP3A4代谢的药物联合应用时应谨慎。 7、有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的患者不得服用本品。 8、在每日150mg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无远处转移的前列腺癌时,对于出现客观疾病进展伴有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升高的患者,应考虑停止用药。 9、罕见情况下,服用康士得150mg的患者报告光敏反应。应告知患者服用康士得150mg期间避免直接暴露于过强的阳光或紫外线下,可考虑涂抹防晒霜。如光敏反应持续时间较长和/或较严重,应当对症治疗。 9、雄激素剥夺治疗可能会延长QT间期。 10、对于具有QT间期延长病史,或具有QT间期延长危险因素的患者,和正在接受可能会延长QT间期的药物治疗的患者,医生应评估获益-风险比,包括在开始使用康士得前评估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可能性。 11、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本品不会影响病人驾驶及操作机器的能力。但应注意,因偶尔可能会出现嗜睡,有过此类作用的病人应予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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