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四环素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5020381

生产企业: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西替利嗪
盐酸西替利嗪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四环素。其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盐酸盐。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西替利嗪。

生产企业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5020381

国药准字H2000026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本品用于季节性或常年新型过敏性鼻炎、由过敏原引起的荨麻疹和皮肤瘙痒。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一日25~50mg/kg,分4次服用。疗程一般为7~14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西替利嗪口腔崩解片: 1、推荐成年人及2岁以上儿童使用。口服。不用水即可在口腔内崩解,然后咽下。 2、成年人或6岁以上儿童:在大多数情况下,推荐剂量为每日10mg,一次口服。若患者对本品较为敏感,可每日早、晚各服一次,每次5mg。 3、2-6岁的儿童:5mg/次,每日一次。 4、老年患者: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参照成人推荐剂量。肾功能损害的老年患者,参见肾功能不全患者推荐剂量。 5、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中度至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给药间隔应根据肾功能个体化。请采用下列公式和图表,参考病人的血清肌酐(mg/dl)计算:肌酐清除率=[140-年龄(岁)]体重(kg)x(0.85女性患者系数)/72x血清肌酐(mg/dl)。 对于成年肾功能损害患者剂量调整: (1)肾功能正常,肌酐清除率≥80ml/min,每日一次,每次10mg。 (2)轻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79ml/min,每日一次,每次10mg。 (3)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49ml/min,每日一次,每次5mg。 (4)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ml/min,每次5mg,隔日一次。 (5)肾病晚期-采用透析疗法的患者,肌酐清除率<10ml/min,禁用。 对于肾功能损害的儿童患者,剂量的调整还需要考虑儿童的肌酐清除率和体重。 6、肝功能损害的患者:肝功能正常的患者,无需调整给药剂量。 盐酸西替利嗪口服溶液: 1、6岁及6岁以上儿童:在大多数情况下,推荐剂量为每日10mg(10ml),一次口服。若患者对不良反应较为敏感,可每日早晚各服一次,每次5mg(5ml)。 2、2-5岁的儿童:5mg(5ml)/次,每日一次;或2.5mg(2.5ml)/次,每日两次。 3、6个月-未满2岁儿童:早上和晚上各服用2.5mg(2.5ml)。 4、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调整:12岁以上(含12岁)的肾功能降低(肌酐清除率为11-31ml/min)患者、血液透析患者(肌酐清除率小于7ml/min)和肝功能损害患者,推荐剂量为5mg、每日一次。肝或肾功能损害的6-11岁儿童患者应使用较低的推荐剂量。因难以准确服用2.5mg以下剂量,并且缺乏6岁以下肝或肾功能损害的儿童患者的药代动力学及安全性信息,因此不推荐在6岁以下肝或肾功能损害的儿童患者中使用盐酸西替利嗪。 盐酸西替利嗪胶囊、盐酸西替利嗪分散片: 1、口服,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每次10mg,一日一次或遵医嘱。如出现不良反应,可改为早晚各5mg。 2、6岁-11岁儿童,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不同,推荐起始剂量为5mg或10mg,每日一次。 3、2岁-5岁儿童推荐起始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可增至5mg,每日一次或2.5mg每12小时一次。 盐酸西替利嗪糖浆、盐酸西替利嗪滴剂: 1、口服。 2、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每次10ml,一天一次,或遵医嘱。若出现不良反应,可改在早晚各一次,每次5ml。 3、6-11岁儿童: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不同,推荐起始剂量为5ml,每日一次,或遵医嘱。 4、2-5岁儿童:推荐起始剂量为2.5ml,每日一次,或遵医嘱。 盐酸西替利嗪片: 口服。推荐成人和2岁以上儿童使用。 1、成人:一次1片,可于晚餐时用少量液体送服,若对不良反应敏感,可每日早晚各1次,一次半片。 2、6-12岁儿童:一次1片,一日1次;或一次半片,一日2次。 3、2-6岁儿童:一次半片,一日1次;或一次1/4片,一日2次。

副作用

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1、禁用于对本品的任何成分或羟嗪类药物过敏者。 2、禁用于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肌酐清除率小于10mg/min)。

禁忌

成分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本品用于季节性或常年新型过敏性鼻炎、由过敏原引起的荨麻疹和皮肤瘙痒。

药理作用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偶有胰腺炎等。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上床的患者。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性肝病。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时可能有光敏现象。所以,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诱发耐药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二重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本品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等。

偶有报告患者有轻微和短暂的不良反应,如头痛、头晕、嗜睡、激动不安、口干、腹部不适。偶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罕有报道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可对本品呈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1.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2.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妊娠期妇女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因此需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

1、酒后避免使用:在治疗剂量下,本品不含强化酒精作用(血液酒精浓度每公升0.8g),但是必小心。 2、司机,操作机器或高空作业人员慎用:对健康志愿者的试验表明,每日服用20或25mg本品可能影响人的机敏性和反应时间,少数情况下服用10mg本品会导致机敏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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