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四环素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5020381

生产企业: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欧直
(硫酸茚地那韦片)
欧直 (硫酸茚地那韦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四环素。其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盐酸盐。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茚地那韦。

生产企业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5020381

国药准字H2005044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本品和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成人及儿童HIV-1感染。成人的临床研究证明:减缓艾滋病的发展进程或致死亡的危险性。增加总体存活率。使血清病毒核糖核酸处于持久性低水平。使CD4细胞计数呈持久性升高。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一日25~50mg/kg,分4次服用。疗程一般为7~14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1、成人: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8小时口服800mg。用本品治疗必须以2.4g/天的推荐剂量开始。 2、儿童患者(3岁及3岁以上可口服片剂的儿童):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8小时口服500mg/m2。儿童剂量不能超过成人剂量每8小时800mg。本品尚未在3岁以下儿童中进行过研究。 3、本品应该用于:与批准的抗逆转录病毒制剂(如,核苷类和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合用治疗成人的HIV-1感染;单独应用治疗临床上不适宜核苷或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治疗的成年患者。 (1)本品必须每间隔8小时服用一次,为使之吸收完全,本品不可与食物一起服用,易在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用水送服。本品也可以用其它饮料送服,如脱脂奶、果汁、咖啡或茶,或者清淡的饮食,如果酱面包、苹果汁、加脱脂奶和糖的咖啡、玉米片、脱脂奶和糖。 (2)为保证足够的水合作用,建议患者在24小时期间至少饮用1.5升液体。建议儿童患者:体重小于20kg者,每天至少饮用75ml/kg体重液体;体重在20~40kg者,每天至少饮用50ml/kg体重液体。 (3)除摄取足够的水量外,对于一次或多次肾结石发作的患者在肾结石急性发作期可暂停治疗(如暂停1-3天)或者中断治疗。 4、联合治疗 (1)利福布汀:利福布汀与本品同时服用时,建议将利福布汀的剂量减少至标准剂量的一半(参考利福布汀产品说明书),而本品剂量增加至每8小时1000mg。 (2)酮康唑:与酮康唑同时服用时,本品的剂量应减少至每8小时600mg。 (3)伊曲康唑:与伊曲康唑200mg一天两次同时服用时,本品的剂量应减少至每8小时600mg。 (4)Delavirdine:与delavirdine400mg一天三次同时服用时,本品的剂量应减少至每8小时600mg。 (5)依非韦伦:与依非韦伦同时服用时,本品的剂量应增加至每8小时1000mg。

副作用

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1、本品禁用于对其任何成分在临床上有明显过敏反应的患者。 2、本品不能与特非那定、西沙比利、阿司咪唑、三唑仑、咪唑安定、匹莫齐特或麦角衍生物同时服用。本品抑制CYP3A4而引起上述药物血浆浓度增高,可能会导致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

禁忌

成分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本品和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成人及儿童HIV-1感染。成人的临床研究证明:减缓艾滋病的发展进程或致死亡的危险性。增加总体存活率。使血清病毒核糖核酸处于持久性低水平。使CD4细胞计数呈持久性升高。

药理作用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偶有胰腺炎等。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上床的患者。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性肝病。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时可能有光敏现象。所以,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诱发耐药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二重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本品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等。

1、临床试验 (1)在全球性对照临床试验中,单用本品或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齐多夫定、去羟肌苷和/或拉米夫定)合用,都具有良好的耐受性。本品不改变与齐多夫定、去羟肌苷和/或拉米夫定有关的主要毒性反应的类型、发生率或严重程度。 (2)与本品有关的不良反应多数是轻微的,且不需停药。因任何临床不良反应而导致停药的,在196名单用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占5.1%,在53名本品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治疗的患者中占5.7%,在74名单用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的患者中占6.8%。 (3)单用本品治疗的患者中(n=196),由研究人员报告为可能、很可能或确定与药物有关,不论其严重程度且在≥5%的患者中发生的临床不良反应包括:虚弱/疲劳、腹痛、返酸、腹泻、口干、消化不良、胃肠胀气、恶心、呕吐、淋巴结病、眩晕、头痛、感觉迟钝、失眠、皮肤干燥、瘙痒、药疹和味觉异常。许多最常见的不良反应通常是此类患者已存在或经常发生的疾病。 (4)临床试验报道,约有9.8%(252/2577)服用本品的患者报道有肾结石,包括伴有或不伴有血尿(包括镜检血尿)的腰痛,对照组为2.2%。一般而言,这些病例不伴有肾功能不全,并可通过摄水和暂时中断治疗(如暂停1-3天)恢复。(见注意事项肾结石和用法用量) (5)在3岁及3岁以上儿童患者的临床试验中,服用本品每8小时500mg/m2后,除肾结石发生率增高至24%(13/55)以外,其它不良事件均与成人相似。 2、上市后经验:产品上市后,有以下不能确定与药物是否有关的不良事件的报道: (1)全身/非特异性部位:腹胀,颈背部、腹部和腹膜后壁的脂肪重新分布/聚积。 (2)心血管系统:心血管病包括心肌梗塞、心绞痛,脑血管病。 (3)消化系统:肝功能异常;肝炎,包括罕见的肝功能衰竭、胰腺炎(见注意事项)。 (4)血液系统:血友病患者的自发出血增加;急性溶血性贫血(见注意事项)。 (5)内分泌/代谢:新发生糖尿病或高血糖,或者原有的糖尿病加重(见注意事项)。 (6)过敏反应:过敏性反应。 (7)神经系统/精神病:口腔感觉异常。 (8)皮肤和皮下组织:皮疹,包括多形性红斑和斯-约二氏综合征、色素沉着、脱发和荨麻疹;嵌甲和/或甲沟炎。 (9)泌尿生殖系统:肾结石,一般不伴有肾功能不全;然而伴有肾功能不全或急性肾功能衰竭的肾结石也有报道(见注意事项);结晶尿;有时有茚地那韦结晶沉积的间质性肾炎;在有些患者,停用茚地那韦后,间质性肾炎仍存在。 3、实验室化验结果: (1)本品单剂治疗组中,由研究人员报告为可能、很可能或确定与药物有关(发生率≥5%)、最常见的实验室不良反应为:ALT、AST、血清间接胆红素、血清总胆红素和尿蛋白的改变。本品单独治疗或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联合治疗时,仅有1%的患者因这些实验室不良反应而终止治疗。 (2)本品单剂治疗或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联合治疗的患者中出现的单独无症状高胆红素血症(总胆红素≥2.5mg/dl)多数仅是间接胆红素升高和极少伴有ALT、AST或碱性磷酸酶升高。大多数患者仍继续服用本品,且不用降低剂量,胆红素值逐渐减低到治疗前水平。 (3)在本品临床试验中,接受每8小时500mg/m2推荐剂量的3岁及3岁以上儿童中,10.9%(6/55)的患者有不明原因的无症状脓尿,有些合并出现轻度血清肌苷升高。 4、上市后所见:实验室不良反应的报道:血清甘油三酯增高。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可对本品呈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1.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2.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妊娠期妇女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因此需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

1、肾结石:服用本品后有发生过肾结石的报道。某些病例的肾结石与肾功能不全或急性肾功能衰竭有关,其中大多数病例的肾功能不全和急性肾功能衰竭是可逆的。如果出现肾结石的症状和体征,如伴有或不伴有血尿(包括镜检血尿)的腰痛,可考虑在肾结石急性发作期暂停治疗(如暂停1-3天)或中断治疗。建议所有服用本品的患者摄取足够的水量。(见不良反应-上市后经验及用法用量-肾结石) 2、急性溶血性贫血:已有急性溶血性贫血的报道,某些病例较严重且进展迅速。一经诊断明确,应对溶血性贫血实施相应的治疗,其中可以包括中断使用本品。 3、肝炎:服用本品的患者中有出现肝炎,包括极少数肝功能衰竭的报道。由于这些患者中大多数伴有其它具有混淆作用的医学情况和/或正在接受联合性疗法,因此本品与这些不良事件的因果关系尚不能确定。 4、高血糖:接受蛋白酶抑制剂治疗的HIV感染的患者中已有新发生糖尿病或高血糖,或者原有的糖尿病加重的报道。许多报道的病例伴有其它具有混淆作用的医学情况,某些患者还需使用与糖尿病或高血糖的进展有关的药物治疗。其中的一些患者需要开始使用或调整胰岛素剂量或使用口服降血糖药治疗。其中某些病例出现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大多数病例可以继续接受蛋白酶抑制剂的治疗,也有一些病例需中断或停止治疗。某些患者,不论在治疗前有或没有糖尿病,在停止使用蛋白酶抑制剂后仍存在高血糖。蛋白酶抑制剂与这些不良事件的因果关系尚未确定。 5、有合并症的患者:用蛋白酶抑制剂治疗的血友病甲和血友病乙患者中有自发出血的报道。某些患者需加用VIII因子。许多上述报道的病例已继续或重新开始蛋白酶抑制剂的治疗。蛋白酶抑制剂治疗与这些不良事件的因果关系尚未确定。(见不良反应-上市后经验)对由肝硬化引起的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本品的剂量应减低至每8小时600mg。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对孕妇进行足够的和严格对照的临床研究。只有在可能的受益超过对胎儿可能的危险时,方可在妊娠期使用本品。非致畸作用将茚地那韦用于新生猕猴时会引起其在出生后暂时生理性高胆红素血症的轻度加重.而将茚地那韦给予妊娠末三个月的怀孕猕猴则不引起新生猕猴高胆红素血症的类似加重;然而,会引起有限的茚地那韦胎盘转移。接受不同剂量茚地那韦治疗的健康受试者和HIV-1感染的患者均有高胆红素血症发生,但极少伴有血清转氨酶增高。然而,从理论上讲,该化合物有加重人类新生儿生理性高胆红素血症的可能性,所以对分娩期的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必须慎重考虑。哺乳妇女尚不知本品是否从人乳汁排泄。鉴于许多药物从人乳汁中排泄,且本品可能对受乳婴儿存在不良反应,所以如果哺乳妇女正在服用本品,应建议中断哺乳。 7、儿童用药:本品适宜于3岁及3岁以上可口服胶囊的儿童患者(见儿童患者用法及剂量)。本品尚未在3岁以下患者中进行研究。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9、药物过量:已有本品过量服用的报道。最常见的症状为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和肾脏反应(如肾结石、腰痛、血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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