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头孢克洛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05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联苯苄唑凝胶
联苯苄唑凝胶
主要成分

头孢克洛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联苯苄唑10毫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聚山梨酯80、清凉香精。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005

国药准字H201231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于治疗各种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外用,清水清洗患处后,取本品适量涂敷患处,一日1次,2~4周为一疗程。

副作用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对咪唑类药物过敏者或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于治疗各种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

药理作用

偶见过敏反应。个别患者局部发生瘙痒、灼热感、红斑等反应。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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