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头孢克洛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05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盐酸多西环素片
盐酸多西环素片
主要成分

头孢克洛

分子量:512.93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005

国药准字H4402364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支原体肺炎、衣原体感染、立克次体病、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淋病、梅毒、非淋菌性尿道炎、钩端螺旋体病、破伤风、白喉、炭疽、气性坏疽、雅司病、李斯特菌病、放线菌病、鼻疽、鼠咬热、博氏疏螺旋体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副作用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禁忌

成分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支原体肺炎、衣原体感染、立克次体病、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淋病、梅毒、非淋菌性尿道炎、钩端螺旋体病、破伤风、白喉、炭疽、气性坏疽、雅司病、李斯特菌病、放线菌病、鼻疽、鼠咬热、博氏疏螺旋体病。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1.应用本品时可能发生耐药菌的过度繁殖。一旦发生二重感染,即停用本品并予以相应治疗。2.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3.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访检查血常规以及肝功能。4.肾功能减退患者可应用本品,不必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时通常亦不引起血尿素氮的升高。5.本品可与食品、牛奶或含碳酸盐饮料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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