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头孢克洛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05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化湿败毒颗粒
化湿败毒颗粒
主要成分

头孢克洛

麻黄、广藿香、石膏、炒苦杏仁、法半夏、厚朴、麸炒苍术、炒草果仁、茯苓、黄芪、赤芍、葶苈子、大黄、甘草。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005

国药准字C202100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湿毒郁肺证、疫毒闭肺证。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副作用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禁忌

成分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湿毒郁肺证、疫毒闭肺证。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1.脾胃虚寒者慎用。2.本品与抗病毒药或抗菌药物联合使用期间需密切检测肝功能。3.本品含半夏,不能和含“乌头”、“附子”的中药方剂或成药同时服用。4.不得超剂量,长时间,反复使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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