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处方药 医保乙类

通用名称: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0243

生产企业: 扬州中惠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盐酸乙哌立松片
盐酸乙哌立松片
主要成分

美洛昔康。

乙哌立松。

生产企业

扬州中惠制药有限公司

青岛国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243

国药准字H2001065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中枢性肌肉松驰药。用于改善下列疾病的肌紧张状态:颈背肩臂综合症,肩周炎,腰痛症;用于改善下列疾病所致的痉挛性麻痹:脑血管障碍,痉挛性脊髓麻痹,颈椎病,手术后遗症,外伤后遗症等。

用法用量

口服,用水或流质送服吞咽。1.类风湿性关节炎:每天15毫克(2粒),根据治疗后反应,剂量可减至7.5毫克/天(1粒)。2.骨关节炎:7.5毫克(1粒)/天,如果需要,剂量可增至15毫克(2粒)/天。3.对于不良反应有可能增加的病人:治疗开始剂量7.5毫克(1粒)/天。4.严重肾衰竭的病人透析时:剂量不应超过7.5毫克(1粒)/天。美洛昔康每日最大建议剂量为15毫克(2粒)。儿童适用的剂量尚未确定,目前只限于成年人使用。

饭后口服。通常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严重肝功能不全者,非透析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他NSAID后出现哮喘﹑鼻腔息肉﹑血管水肿或荨麻疹等症状的病人,小于15岁的儿童﹑青少年,及妊娠﹑哺乳期妇女忌用。

1.出现下列不良反应时应停止用药:休克、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血液学检查异常(包括红细胞数,血红蛋白值);2.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皮肤:皮疹、搔痒等;精神神经:失眠、头痛、困倦、身体僵硬、四肢麻木、知觉减退、四肢发颤等;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口干、便泌、腹泻、腹痛、腹胀等,偶有口腔炎;泌尿系统:尿闭、尿失禁、尿不尽感等;全身症状:四肢无力、站立不稳、全身倦怠,偶有头晕、肌紧张减退等;其它:颜面热感、出汗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在临床前的试验中没有发现致畸作用,但美洛昔康不应用于孕妇和哺乳者。儿童用药:儿童的适用剂量尚未确定,儿童和年龄小于15岁的青少年禁用。老人用药:对可能有肝﹑肾及心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

成分

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中枢性肌肉松驰药。用于改善下列疾病的肌紧张状态:颈背肩臂综合症,肩周炎,腰痛症;用于改善下列疾病所致的痉挛性麻痹:脑血管障碍,痉挛性脊髓麻痹,颈椎病,手术后遗症,外伤后遗症等。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在动物模型上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毒理研究:致癌性:大鼠本品0.8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0.4倍)连续经口给药104周及小鼠本品8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2.2倍)连续经口给药99周均未见本品有致癌作用。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雄性大鼠和雌性大鼠本品经口给药剂量分别达9mg/kg

文献资料表明,本品能同时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和血管平滑肌,缓和骨胳肌紧张并改善血液,通过改善各种肌紧张症状、抑制脊髓反射,并作用于V-系,减轻肌梭的灵敏度,从而缓解骨骼肌的紧张,并且通过扩张血管而显示改善血流的作用,从多方面阻断肌紧张亢进→循环障碍→肌痛疼→肌紧张亢进,这种骨骼肌紧张的恶性循环。本品急性和长期毒性实验未观察到明显的毒性瓜。小鼠口服LD50为668.7MG/KG,静注LD50为41.98MG/KG,实验值与文献值一致。动物实验结果表明,本品无抗原性,无致突作用,无生殖毒性,亦不产生身体或精神信赖性。

注意事项

1.与使用其他的NSAID一样,对于具有上消化道病史和正在使用抗凝剂的病人使用本品应该注意,若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该停止使用本品。2.对出现粘膜与皮肤不良反应的病人应特别注意并且考虑停止使用本品。3.NSAID对在维持肾灌注中起支持作用的肾前列腺素的合成有抑制作用。因此对于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病人,使用NSAID可能助长明显的肾脏失代偿,但停用NSAID后,肾功能通常恢复到用药前水平。下列病人最有可能出现上述反应:脱水病人、充血性心脏衰竭病人、肝硬变病人、肾病变综合疾病人、明

1.肝功能障碍患者,孕妇慎用;2.若出现四肢无力、站立不稳、嗜睡等症状时,应减少或停止用药;3.用药期间不宜从事驾驶车辆等危险性机械操作;4.用药期间应注意观察血压、肝功能、肾功能和血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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