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处方药 医保乙类

通用名称: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0243

生产企业: 扬州中惠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硫酸奈替米星葡萄糖注射液
硫酸奈替米星葡萄糖注射液
主要成分

美洛昔康。

硫酸奈替米星。化学名称:O-3-去氧-4-C-甲基-3-甲氨基L-阿拉伯吡喃糖基(1→4)-O-2,6-二氨基-2,3,4,6-四去氧-ɑ-D-甘油基-4-烯已吡喃糖基-(1→6)-2-去氧-N3-乙基-L-链霉胺硫酸盐。

生产企业

扬州中惠制药有限公司

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243

国药准字H2001025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本品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肠杆菌属细菌所致感染,亦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的葡萄球菌属和绿脓杆菌等感染,感染种类包括:1.复杂性尿路感染;2.败血症;3.皮肤软组织感染;4.腹腔感染;5.下呼吸道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用水或流质送服吞咽。1.类风湿性关节炎:每天15毫克(2粒),根据治疗后反应,剂量可减至7.5毫克/天(1粒)。2.骨关节炎:7.5毫克(1粒)/天,如果需要,剂量可增至15毫克(2粒)/天。3.对于不良反应有可能增加的病人:治疗开始剂量7.5毫克(1粒)/天。4.严重肾衰竭的病人透析时:剂量不应超过7.5毫克(1粒)/天。美洛昔康每日最大建议剂量为15毫克(2粒)。儿童适用的剂量尚未确定,目前只限于成年人使用。

静脉缓慢滴注,每日一次,一次250ml,2个月为一疗程。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严重肝功能不全者,非透析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他NSAID后出现哮喘﹑鼻腔息肉﹑血管水肿或荨麻疹等症状的病人,小于15岁的儿童﹑青少年,及妊娠﹑哺乳期妇女忌用。

对本品或任何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或有严重毒性反应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在临床前的试验中没有发现致畸作用,但美洛昔康不应用于孕妇和哺乳者。儿童用药:儿童的适用剂量尚未确定,儿童和年龄小于15岁的青少年禁用。老人用药:对可能有肝﹑肾及心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

成分

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本品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肠杆菌属细菌所致感染,亦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的葡萄球菌属和绿脓杆菌等感染,感染种类包括:1.复杂性尿路感染;2.败血症;3.皮肤软组织感染;4.腹腔感染;5.下呼吸道感染。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在动物模型上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毒理研究:致癌性:大鼠本品0.8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0.4倍)连续经口给药104周及小鼠本品8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2.2倍)连续经口给药99周均未见本品有致癌作用。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雄性大鼠和雌性大鼠本品经口给药剂量分别达9mg/kg

抗菌谱与庆大霉素近似、本品的特点是对氨基糖苷乙酰转移酶AAC(3)稳定。对产生该酶而使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妥布霉素、西索米星等耐药的菌株,本品可敏感。

注意事项

1.与使用其他的NSAID一样,对于具有上消化道病史和正在使用抗凝剂的病人使用本品应该注意,若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该停止使用本品。2.对出现粘膜与皮肤不良反应的病人应特别注意并且考虑停止使用本品。3.NSAID对在维持肾灌注中起支持作用的肾前列腺素的合成有抑制作用。因此对于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病人,使用NSAID可能助长明显的肾脏失代偿,但停用NSAID后,肾功能通常恢复到用药前水平。下列病人最有可能出现上述反应:脱水病人、充血性心脏衰竭病人、肝硬变病人、肾病变综合疾病人、明

1严重感染、新生儿、婴幼儿笎染用本品时均以静脉滴注给药为宜,本品的疗程视病种、病情而异,一般为714日。奈替米星应用疗程中宜定期监测患者血药浓度,使血药峰保持在612mg/L,不能超过16mg/L,谷浓度0.52mg/L时较好,新生儿应用本品时必须监测血药浓度。本品肌注时,每次剂量可用灭菌生理盐水2ml溶解后使用。本品静脉滴注时,每次剂量可用灭菌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50200mL稀释后滴注1.52.0h,小儿应用可根据剂量适当减少稀释药液。 2肾功能减退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调整剂量;有条件者宜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根据其结果拟订个体化给药方案,使其血药浓度调整至适宜范围内,也可根据患者的血肌酐清除率或参考血肌酐值、血尿素氮值减少本品用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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