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处方药 医保乙类

通用名称: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0243

生产企业: 扬州中惠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注射用灯盏花素
注射用灯盏花素
主要成分

美洛昔康。

灯盏花素。

生产企业

扬州中惠制药有限公司

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243

国药准字Z4302104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本品用于中风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

用法用量

口服,用水或流质送服吞咽。1.类风湿性关节炎:每天15毫克(2粒),根据治疗后反应,剂量可减至7.5毫克/天(1粒)。2.骨关节炎:7.5毫克(1粒)/天,如果需要,剂量可增至15毫克(2粒)/天。3.对于不良反应有可能增加的病人:治疗开始剂量7.5毫克(1粒)/天。4.严重肾衰竭的病人透析时:剂量不应超过7.5毫克(1粒)/天。美洛昔康每日最大建议剂量为15毫克(2粒)。儿童适用的剂量尚未确定,目前只限于成年人使用。

1、肌内注射:一次5-10mg,一日2次。临用前,用注射用水2ml溶解后使用。 2、静脉注射:次20-50mg,一日1次。用250ml氯化钠注射液或500ml5%或10%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使用。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严重肝功能不全者,非透析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他NSAID后出现哮喘﹑鼻腔息肉﹑血管水肿或荨麻疹等症状的病人,小于15岁的儿童﹑青少年,及妊娠﹑哺乳期妇女忌用。

1、对本品或含有灯盏花素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的患者禁用。   3、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4、孕妇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在临床前的试验中没有发现致畸作用,但美洛昔康不应用于孕妇和哺乳者。儿童用药:儿童的适用剂量尚未确定,儿童和年龄小于15岁的青少年禁用。老人用药:对可能有肝﹑肾及心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

成分

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本品用于中风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在动物模型上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毒理研究:致癌性:大鼠本品0.8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0.4倍)连续经口给药104周及小鼠本品8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2.2倍)连续经口给药99周均未见本品有致癌作用。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雄性大鼠和雌性大鼠本品经口给药剂量分别达9mg/kg

1、过敏反应:潮红、皮肤瘙痒、皮疹、呼吸困难、喘息、憋气、心悸、紫绀、喉头水肿、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等。   2、全身性损害:寒战、发热、高热、乏力、多汗、疼痛等。   3、呼吸系统:呼吸急促、气短、咳嗽等。   4、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等。   5、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头晕、头痛、抽搐等。   6、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肝脏生化指标异常(如转氨酶上升)、消化道出血等。   7、其他:静脉炎、血尿等。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请即停药并对症处理,上述反应可消失。

注意事项

1.与使用其他的NSAID一样,对于具有上消化道病史和正在使用抗凝剂的病人使用本品应该注意,若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该停止使用本品。2.对出现粘膜与皮肤不良反应的病人应特别注意并且考虑停止使用本品。3.NSAID对在维持肾灌注中起支持作用的肾前列腺素的合成有抑制作用。因此对于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病人,使用NSAID可能助长明显的肾脏失代偿,但停用NSAID后,肾功能通常恢复到用药前水平。下列病人最有可能出现上述反应:脱水病人、充血性心脏衰竭病人、肝硬变病人、肾病变综合疾病人、明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是具备治疗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反应资质或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的医师,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胸痛剧烈及持续时间长者,应作心电图及心肌酶学检查,并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   3、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4、严格掌握用法用量。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使用药品。不可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   5、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6、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本品的间隔时间、输液容器的清洗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7、本品与pH值低于4.2的溶液使用时,可使药物析出,故不得使用pH值低于4.2的溶液稀释。   8、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过敏体质者、肝肾功能异常患者、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者、老人、哺乳期妇女、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并加强监测。   9、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系统研究资料,不建议儿童使用。   10、静脉滴注时,严格控制滴注速度和用药剂量。建议滴速小于40滴/分,一般控制在15-30滴/分。首次用药,宜选用小剂量,慢速滴注。   11、禁止使用静脉推注的方法给药。   12、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如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13、文献显示灯盏花素(主要含野黄芩苷)具有减少血小板计数、抑制血小板聚集、抑制内凝血等作用,为降低出血风险,建议本品与抗凝药或抗血小板药等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药物同时使用时应加强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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