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处方药 医保乙类

通用名称: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0243

生产企业: 扬州中惠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氨基己酸
氨基己酸
主要成分

美洛昔康。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基己酸。

生产企业

扬州中惠制药有限公司

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243

国药准字H3202337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本品用于预防及治疗血纤维蛋白溶解亢进引起的各种出血:

用法用量

口服,用水或流质送服吞咽。1.类风湿性关节炎:每天15毫克(2粒),根据治疗后反应,剂量可减至7.5毫克/天(1粒)。2.骨关节炎:7.5毫克(1粒)/天,如果需要,剂量可增至15毫克(2粒)/天。3.对于不良反应有可能增加的病人:治疗开始剂量7.5毫克(1粒)/天。4.严重肾衰竭的病人透析时:剂量不应超过7.5毫克(1粒)/天。美洛昔康每日最大建议剂量为15毫克(2粒)。儿童适用的剂量尚未确定,目前只限于成年人使用。

氨基己酸片: 口服,每次2g,每日3-4次,依病情用7-10日或更久。小儿口服剂量为0.1g/(kg·次),每日3-4次,本品吸收迅速完全,服后1-2小时可达血中有效浓度。 氨基己酸注射液、氨基己酸氯化钠注射液: 因本品排泄快,需持续给药才能维持有效浓度,故一般皆用静脉滴注法。本品在体内的有效抑制纤维蛋白溶解的浓度至少为130μg/ml。对外科手术出血或内科大量出血者,迅速止血,要求迅速达到上述血液浓度。初量可取4-6g(20%溶液)溶于100ml生理盐水或5%-10%葡萄糖溶液中,于15-30分钟滴完。持续剂量为每小时1g,可口服也可注射。维持12-24小时或更久,依病情而定。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严重肝功能不全者,非透析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他NSAID后出现哮喘﹑鼻腔息肉﹑血管水肿或荨麻疹等症状的病人,小于15岁的儿童﹑青少年,及妊娠﹑哺乳期妇女忌用。

1、尿道手术后出血的病人慎用。 2、有血栓形成倾向或过去有血管栓塞者忌用。 3、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在临床前的试验中没有发现致畸作用,但美洛昔康不应用于孕妇和哺乳者。儿童用药:儿童的适用剂量尚未确定,儿童和年龄小于15岁的青少年禁用。老人用药:对可能有肝﹑肾及心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

成分

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本品用于预防及治疗血纤维蛋白溶解亢进引起的各种出血: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在动物模型上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毒理研究:致癌性:大鼠本品0.8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0.4倍)连续经口给药104周及小鼠本品8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2.2倍)连续经口给药99周均未见本品有致癌作用。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雄性大鼠和雌性大鼠本品经口给药剂量分别达9mg/kg

1、本药有一定的副作用,剂量增大,不良反应增多,症状加重而且药效维持时间较短,现已逐渐少用。 2、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恶心、呕吐和腹泻,其次为眩晕、瘙痒、头晕、耳鸣、全身不适、鼻塞、皮疹、红斑、不泄精等。当每日剂量超过16g时,尤易发生。 3、可因血管扩张而发生体位性低血压、结膜和鼻粘膜充血等。 4、本品从尿排泄快,尿浓度高,能抑制尿激酶的纤溶作用,可形成血凝块,阻塞尿路。因此,泌尿科术后有血尿的患者应慎用。 5、易发生血栓和心、肝、肾功能损害,有血栓形成倾向或有栓塞性血管病史者禁用或慎用。

注意事项

1.与使用其他的NSAID一样,对于具有上消化道病史和正在使用抗凝剂的病人使用本品应该注意,若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该停止使用本品。2.对出现粘膜与皮肤不良反应的病人应特别注意并且考虑停止使用本品。3.NSAID对在维持肾灌注中起支持作用的肾前列腺素的合成有抑制作用。因此对于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病人,使用NSAID可能助长明显的肾脏失代偿,但停用NSAID后,肾功能通常恢复到用药前水平。下列病人最有可能出现上述反应:脱水病人、充血性心脏衰竭病人、肝硬变病人、肾病变综合疾病人、明

1、本品排泄快,需持续给药,否则难以维持稳定的有效血浓度。 2、有报道认为本品与肝素并用可解决纤溶与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同时存在的矛盾。相反的意见则认为两者并用有拮抗作用,疗效不如单独应用肝素者。近来认为,两者的使用应按病情及化验检查结果决定。在DIC早期,血液呈高凝趋势,继发性纤溶尚未发生,不应使用抗纤溶药。DIC进入低凝期并有继发性纤溶时,肝素与抗纤溶药可考虑并用。 3、链激酶或尿激酶的作用可被氨基已酸对抗,故前者过量时亦可使用氨基己酸对抗。 4、本品不能阻止小动脉出血,术中有活动性动脉出血,仍需结扎止血。 5、使用避孕药或雌激素的妇女,服用氨基已酸时可增加血栓形成的倾向。 6、本品静脉注射过快引起明显血压降低,心动过速和心律失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本品易形成血栓和心、肝、肾功能损害,孕妇慎用。 8、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药物过量:本品使用过量在机体组织中的浓度与毒理的关系不详。血液透析或腹透析可清除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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