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格旺(阿法骨化醇片)
萌格旺(阿法骨化醇片)

萌格旺(阿法骨化醇片)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萌格旺(阿法骨化醇片)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00371

生产企业: TEIJINPHARMALIMITEDIWAKUNIPHARMACEUTICALFACTO

功能主治:骨质疏松,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萌格旺(阿法骨化醇片)
萌格旺(阿法骨化醇片)
甲氧沙林
甲氧沙林
主要成分

阿法骨化醇)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氧沙林。

生产企业

TEIJINPHARMALIMITEDIWAKUNIPHARMACEUTICALFACTO

重庆华邦胜凯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00371

国药准字H2008306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骨质疏松,

本品适用于治疗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用法用量

在充分控制患者正常血钙值的基础上,调整本品的服用量。慢性肾衰竭和骨质疏松症通常成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5-1.0ug。但应按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甲状旁腺机能低减症,其它维生素D代谢异常所致的疾病通常成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1.0-4.0ug,口服。但应按疾病、年龄、症状、病情适当增减用量。儿童对小儿的骨质疏松症,常用量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01-0.03ug/kg。其他疾病时,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05-0.1ug/kg。但应按病情、症状适当增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甲氧沙林片: 1、用法:口服,两小时后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每周至少2-3次(至少相隔48小时)。 2、剂量:白癜风,按体重0.5mg/kg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25mg-30mg,每周2-3次;银屑病,按体重0.6mg/kg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30mg-35mg,每周2-3次。 3、照光时间: (1)日光照射(日晒),首次照射时间为15-25分钟,浅肤色一般为15分钟,中等肤色为20分钟,深肤色为25分钟,以后治疗可适当增加5分钟的照射时间。 (2)黑光照射,照射治疗时间为照射出现红斑反应时间的一半。 甲氧沙林溶液: 外用: 1、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牛皮癣。 2、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 3、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4、0.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 甲氧沙林搽剂: 1、1%8MOP溶液用于牛皮癣;0.1%8MOP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涂擦1-2小时候,用长波长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 2、全身性或弥漫性患者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 3、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2、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3、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骨质疏松,

本品适用于治疗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药理作用

本品口服后,由肠道迅速被吸收到血液中,受肝脏微粒体的25羟化酶的作用,侧链的第25位被羟化,成为有活性的物质1α,25-(OH)2D3,分布于肠道及骨骼等靶组织,与受体结合促进肠道钙吸收和骨形成等一系列生理活性。促进肠道吸收钙及升高血钙作用:给缺乏维生素D的大白鼠和摘除肾脏的大白鼠服用阿法骨化醇的实验结果,证实本品有促进肠道钙吸收及血钙上升的作用。促进骨形成作用:通过孵化9日的鸡胚组织培养的研究结果,证明正常的骨形成中1α,25-(OH)2D3是必需的。肾切除的大白鼠:在肾部分切除而出现许多较多骨吸

甲氧沙林片: 1、本品毒性较低。由于对光的耐受性差异,个别患者可能会出现皮肤瘙痒、红斑等光过敏症状,通常症状会慢慢减轻或消失,也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抗过敏药物。 2、过度照射可引起发红、水疱等类似晒伤症状,此时需停药至症状消除后再使用。治疗时调整好照射的强度和照射时间可避免该症状发生。 3、少数患者口服后可能出现轻微的恶心、头痛等不适反应。与食物或牛奶同服,或减少服用量,可减轻不适反应。 外用制剂: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疱、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注意事项

给有高磷血症的患者服用时,要并用磷酸结合剂使血清磷值下降。为了预防过量给药,在本品服用期间,应定期测定血清钙值,调整服药量以避免导致高钙血症。在发生高血钙时,应立即停止服用。在血清钙值恢复正常后,再开始减量服药。

1、配合光照治疗要调整好照射时间和照射强度。 2、照光治疗前后要注意对皮肤的保护,避免曝晒。 3、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4、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 5、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辛辣食物。 6、口服甲氧沙林片同时外用甲氧沙林溶液,疗效更显著,但必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8、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禁用。 9、老年用药: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10、药物过量:如药物过量时,在2-3小时内,导引呕吐,将患者移至暗室至少24小时,如发生意外的照射过度或暴晒日光,可将患者移至暗室至少24小时,如在24小时内出现Ⅱ度烧伤(显著红斑而无水肿),提示开始潜在的严重烧伤信号,应根据发生的范围和严重度进行烧伤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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