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韦盛(注射用曲克芦丁)
通用名称:太韦盛(注射用曲克芦丁)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210
生产企业: 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缺血性脑血管病,脑血栓,脑栓塞,血栓性静脉炎,中心性视网膜炎,血管通透性增高所致水肿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曲克芦丁。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芬那酸,其化学名为2-[(2,3-二甲苯基)氨基]苯甲酸。 |
|
| 生产企业 |
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雨茂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210 |
国药准字H6102104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缺血性脑血管病,脑血栓,脑栓塞,血栓性静脉炎,中心性视网膜炎,血管通透性增高所致水肿 |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科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
|
| 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60mg~0.15g(0.12g:0.5~1.25支),一日2次。20日为1疗程,可用1~3个疗程,每疗程间隔3~7天。 2.静脉滴注:一次0.24~0.48g(0.12g:2~4支;0.24g:1~2支),一日1次。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低分子右旋糖酐注射液稀释后滴注,20天为1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常用量:镇痛或治疗痛经,开始0.5g,继用0.25g,每6小时1次,一疗程用药不超过7日。 |
|
| 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2.炎性肠病。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的研究和文献资料,不推荐儿童使用本品。老人用药:尚缺乏老年患者使用本品的研究资料。老年患者使用本品可参考【用法用量】和其它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
|
|
| 成分 |
缺血性脑血管病,脑血栓,脑栓塞,血栓性静脉炎,中心性视网膜炎,血管通透性增高所致水肿 |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科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
|
| 药理作用 |
曲克芦丁能抑制血小板的聚集,有防止血栓形成的作用。同时能对抗5-羟色胺、缓激肽引起的血管损伤,增加毛细血管抵抗力,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可防止血管通透性升高引起的水肿。 |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腹部不适,胃烧灼感,食欲下降,恶心,腹痛,腹泻,消化不良。严重者可引起消化性溃疡。2.其他精神抑郁,头晕,头痛,易激惹,视力模糊,多汗,气短,睡眠困难等,过敏性皮疹少见。 |
|
|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避免阳光直射﹑高温及过久站立。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2.本品宜于饭后或与食物同服,以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3.本品不宜长期应用,一般每次用药疗程不应超过7天。4.用药期间一旦出现腹泻及皮疹,应及时停药。5.应用化疗的肿瘤患者应慎用,因可增加胃肠及肾脏毒性及抑制血小板功能。6.对诊断的干扰血清尿素氮和钾浓度可升高,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血清转氨酶可增高。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
最新资讯
MORE+当季热门药品
MORE+药企推荐
MORE+-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韩美)成立于1996年3月,公司产品业务涉及儿科产品、消化科产品、骨科产品、抗感染药等领域,98%的产品在国内成产,主要产品有妈咪爱、易坦静、易安平、美常安、利动、
-
博福-益普生(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益普生集团作为一家有着八十多年制药经验的欧洲制药集团,拥有20余种上市产品及遍布全球近4000名的员工。公司的发展战略是以三大治疗领域内的高科技产品为基础,即肿瘤、内分泌、神经肌肉类疾病,这些高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成立于1990年11月21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大街33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朝华。经营范围包括加工、制造中成药;出租办公用房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辉瑞在中国业务覆盖全国300余个城市,并在华上市了五大领域的高品质的创新药物,包括肿瘤、疫苗、抗感染、炎症与免疫、罕见病等多个领域的处方药和疫苗。多年来,辉瑞始终致力于“成为中国医疗卫生体系重要组成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6月16日创建,公司以“继承创新、造福人类”为企业宗旨,以“科技健康明天”为企业发展目标,以健康人类为己任,造福社会为弘愿,始终坚持市场龙头、科技驱动的创新发展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成立于1980年07月31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20号,法定代表人为王煜炜。经营范围包括制造胶剂、口服液、丸剂、颗粒剂、糖浆剂、擦剂、气雾剂、软胶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