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苯巴比妥钠
注射用苯巴比妥钠

注射用苯巴比妥钠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苯巴比妥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501

生产企业: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婴儿玫瑰疹,妊高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苯巴比妥钠
注射用苯巴比妥钠
复方酮康唑乳膏
复方酮康唑乳膏
主要成分

苯巴比妥钠

酮康唑、丙酸氯倍他索和硫酸新霉素。

生产企业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晨牌邦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0501

国药准字H2005778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婴儿玫瑰疹,妊高症

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成人常用量:催眠,一次50~100mg;麻醉前用药,一次100~200mg;术后应用,一次100~200mg,必要时重复,24小时内总量可达400mg;极量一次250mg,一日500mg。治疗癫痫持续状态时剂量加大,静脉注射一次200~300mg(速度不超过每分钟60mg),必要时6小时重复一次。小儿常用量:镇静或麻醉前应用,一次按体重2mg/kg;抗惊厥或催眠每次按体重3~5mg/kg或按体表面积125mg/m2。

清洗后,取适量均匀涂擦患处。一日2次。疗程:一般体股癣为2周,手足癣以4周为宜。

副作用

禁用于以下情况:严重肺功能不全、肝硬化、血卟啉病史、贫血、哮喘史、未控制的糖尿病、过敏等。

1.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可能引起反常的兴奋,应注意。老人用药:对本药的常用量可引起兴奋神经错乱或抑郁,因此用量宜较小。

成分

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婴儿玫瑰疹,妊高症

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药理作用

本品为镇静催眠药、惊厥药,是长效巴比妥类的典型代表。对中枢的抑制作用随着剂量加大,表现为镇静、催眠、抗惊厥及抗癫痫。大剂量对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有明显的抑制。过量可麻痹延髓呼吸中枢致死。体外电生理实验见苯巴比妥使神经细胞的氯离子通道开放,细胞过极化,拟似γ-氨基丁酸(GABA)的作用。治疗浓度的苯巴比妥可降低谷氨酸的兴奋作用、加强γ-氨基丁酸的抑制作用,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单突触和多突触传递,抑制痫灶的高频放电及其向周围扩散。可减少胃液分泌,降低胃张力。通过诱导葡萄糖醛酸转移酶结合胆红素从而降低胆红素的浓度。

1 酮康唑为咪唑类广谱抗真菌药,作用于真菌细胞膜,改变其通透性,对多种皮肤癣菌(如毛癣菌属、小孢子菌属、表皮癣菌属等常见致病真菌等)、酵母菌和白色念珠菌等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且不易产生耐药性;

注意事项

1.对一种巴比妥过敏者,可能对本品过敏。2.作抗癫痫药应用时,可能需10~30天才能达到最大效果,需按体重计算药量,如有可能应定期测定血药浓度,以达最大疗效。3.肝功能不全者,用量应从小量开始。4.长期用药可产生耐药性。5.长期用药可产生精神或躯体的药物依赖性,停药需逐渐减量,以免引起撤药症状。6.与其他中枢抑制药合用,对中枢产生协同抑制作用,应注意。7.下列情况慎用:轻微脑功能障碍(MBD)症、低血压、高血压、贫血、甲状腺功能低下、肾上腺功能减退、心肝肾功能损害、高空作业、驾驶员、精细和危险工种作业者。

1.避免接触眼睛。 2.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 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 4.为减少感染复发,对念珠菌病、体癣、股癣和花斑癣,治疗至少需2~4周,脂溢性皮炎至少需4周或至临床治愈。 5.本品含有强效丙酸氯倍他索,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6.本品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品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8.丙酸氯倍他索导致的全身不良反应约为氟轻松的3倍,无水钠潴留作用,有一定的促进钠、钾排泄的作用。 9.用药局部有溃疡、破损时,硫酸新霉素的吸收量可增加,应密切注意可能出现的氨基糖苷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10.孕妇应权衡利弊后慎用。禁止长期、大面积或大量使用本品;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后慎用。 11.小儿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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