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怡(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通用名称:安怡(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010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感冒,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主要成份:苦参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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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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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010 |
国药准字H20041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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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感冒,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 |
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黄疸型肝炎,白细胞低下,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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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吸服或倒出加溫水口服。成人一日4次,一次1~2支。日劑量不宜超過2g(8支)。退熱治療一般不超過3天,鎮痛給藥不應超過10天。兒童按體重一次10~15mg/kg,一日3~4次;12歲以下兒童一日不超過5次劑量,療程不超過5天。 |
1.本品可用于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 2.剂量:用于肝炎治疗,每日一次,400~600mg。12周为一疗程。用于白细胞减少,每日2次,每次200mg。 3.给药方法: (1)肌肉注射:将冻干粉适量注射用水溶解后肌肉注射。 (2)静脉滴注:将冻干粉用适量5%获10%葡萄糖溶解,后加入到250~500m葡萄糖液中,缓慢静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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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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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老人用药:减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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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感冒,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 |
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黄疸型肝炎,白细胞低下,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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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1.药理作用:(1)细胞小鼠试验及临床研究表明,氧化苦参碱(苦参素)具有抗病毒作用,包括(HBV和HCV)消除或抑制病毒的复制,并提高机体的免疫力;同时,本品尚具有保护肝脏,改善肝细胞功能,抗肝纤维化,促进肝细胞再生,及防止肝细胞坏死等功能。(2)细胞小鼠试验及临床研究表明,氧化苦参碱(苦参素)具有抗病毒作用,包括(HBV和HCV)消除或抑制病毒的复制,并提高机体的免疫力;同时,本品尚具有保护肝脏,改善肝细胞功能,抗肝纤维化,促进肝细胞再生,及防止肝细胞坏死等功能。药理实验证明,对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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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2.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5.不宜静脉推注及快速滴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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