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通用名称: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30095
生产企业: 爱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急性心肌梗塞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瑞替普酶(rPA). |
盐酸法舒地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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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爱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通辽市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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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30095 |
国药准字H20153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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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心肌梗塞 |
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缺血、脑血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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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rPA只能静脉使用。 2.rPA应该10MU+1OMU分两次静脉注射,每次取本品10MU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缓慢推注2分钟以上,两次间隔为30分钟。注射时应该使用单独的静脉通路,不能与其它药物混合后给药,也不能与其它药物使用共同的静脉通路。没有多于两次给药的重复用药的经验。尽管没有足够的资料表明,在用药中或用药后合并使用抗凝或抗血小板药是否有利,但99%的病人在溶栓治疗期间同时使用肝素,用药期间或用肝素后,可合并使用阿斯匹林。 关于不合并使用肝素或阿斯匹林对于rPA的安全性及效果的影响的研究还未进 |
成人一日2—3次,每次30mg,以50-100ml的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点滴,每次静滴时间为30分钟。本品给药应在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早期开始,连用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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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以下患者禁用:1.活动性内出血。2.出血性脑卒中病史及6个月内的缺血性脑卒中。3.新近(2个月内)颅脑或脊柱的手术及外伤史。4.颅内肿瘤﹑动静脉畸型或动脉瘤。5.己知的出血体质。6.严重的未控制的高血压。 |
下述患者禁用本品:1.出血患者:颅内出血。2.可能发生颅内出血的患者:术中对出血的动脉瘤未能进行充分止血处置的患者。3.低血压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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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当给予人用剂量3倍rPA时对白兔有致流产作用(0.86MU/叻)。重复试验表明,在给予人用剂量15倍(4.。1MUIkg)时,家兔的胎儿未发生异常。但是,给予妊娠家兔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导致中孕流产。对于妊娠妇女,没有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最常见的溶栓治疗的并发症是出血,在某些病人,包括妊娠可以增加出血的危险性,故在妊娠期间,rPA必须在权衡效果及可能引起的流产后慎用。不能确定rPA是否与人乳一同分泌。因为许多药物可由人乳分泌,故rPA用于哺乳期时有可能随乳汁分泌,因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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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急性心肌梗塞 |
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缺血、脑血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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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可以使纤维蛋白溶解酶原激活为有活性的纤溶蛋白溶解酶,以降解血栓中的纤维蛋白,发挥溶栓作用。2.生殖毒性:家兔给予人用剂量3倍(0.86MU/kg)时,rPA有致流产作用;大鼠剂量达人用剂量15倍(4.3IMU/kg)时,对胎儿未见引起异常;但妊娠家兔给予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而致妊娠中期流产。3.遗传毒性:多项染色体畸变、基因突变、微核试验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
l.有时会出现颅内出血(1.63%)。 2.有时会出现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0.29%)等出血,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 3.循环系统:偶见低血压、颜面潮红。 4.血液系统:偶见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5.有时会出现肝功能异常。AST(GOT)、ALT(GPT)、ALP、LDH升高等。 6.泌尿系统:偶见肾功能异常(BUN、肌酐升高等)、多尿。 7.消化系统:腹胀、恶心、呕吐等较少见。 8.过敏症:偶见皮疹等过敏症状。 9.其他:发热(偶见)、头痛、意识水平低、呼吸抑制(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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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纤维蛋白被溶解,可能引起新近的注射部位出血,所以溶栓治疗期间,必须仔细观察所有潜在出血点(包括导管插入部位、穿刺点、切开点及肌注部位),如有大血管不可压迫的穿刺应尽量避免(如颈静脉或锁骨下静脉)。2.在用药期间,如果必须进行动脉穿刺,最好采用上肢末端的血管、容易压迫止血,穿刺后,至少压迫30分钟,用敷料加压包扎,反复观察有无渗血。3.用药期间,病人的肌肉注射和非必须的搬动应尽量避免。4.静脉穿刺在必须进行时,操作应特别仔细。5.一旦发生严重出血(局部无法加压止血), |
1.本品只可静脉点滴使用,不可采用其它途径给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1)术前合并糖尿病的患者﹑术中在主干动脉有动脉硬化的患者,使用本剂时,应充分观察临床症状及计算机断层摄影,若发现颅内出血,应速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2)肾功能障碍的患者(例如,1次10mg)。(3)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延迟代谢,使血药浓度升高而增强作用)。(4)严重意识障碍的患者(使用经验少,尚未确立有效性)。(5)70岁以上的高龄患者(对预后功能的改善可能无效,尚未确立有效性)。(6)蛛网膜下腔出血合并重症脑血管障碍(烟雾病﹑巨大脑动脉瘤等)的患者(无使用经验,尚未确立有效性及安全性)。 2.盐酸法舒地尔注射液使用时,应密切注意临床症状及CT改变﹑若发现颅内出血,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本品可引起低血压,因此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血压变化及给药速度。 4.本品的用药时间为2周,不可长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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