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通用名称: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30095
生产企业: 爱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急性心肌梗塞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瑞替普酶(rPA).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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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爱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四川国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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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30095 |
国药准字H2003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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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心肌梗塞 |
厌氧菌感染,败血症,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支气管感染,牙龈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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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rPA只能静脉使用。 2.rPA应该10MU+1OMU分两次静脉注射,每次取本品10MU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缓慢推注2分钟以上,两次间隔为30分钟。注射时应该使用单独的静脉通路,不能与其它药物混合后给药,也不能与其它药物使用共同的静脉通路。没有多于两次给药的重复用药的经验。尽管没有足够的资料表明,在用药中或用药后合并使用抗凝或抗血小板药是否有利,但99%的病人在溶栓治疗期间同时使用肝素,用药期间或用肝素后,可合并使用阿斯匹林。 关于不合并使用肝素或阿斯匹林对于rPA的安全性及效果的影响的研究还未进 |
静脉滴注: 1.厌氧菌引起的感染:0.8g,每日一次,静脉缓慢滴注,一般疗程.~6日,或根据病情决定。 2.外科预防手术后感染用药:总量1.6g,分1次或2次静脉滴注,第一次于手术前2~4小时,第二次于手术期间或术后12~24小时内滴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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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以下患者禁用:1.活动性内出血。2.出血性脑卒中病史及6个月内的缺血性脑卒中。3.新近(2个月内)颅脑或脊柱的手术及外伤史。4.颅内肿瘤﹑动静脉畸型或动脉瘤。5.己知的出血体质。6.严重的未控制的高血压。 |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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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当给予人用剂量3倍rPA时对白兔有致流产作用(0.86MU/叻)。重复试验表明,在给予人用剂量15倍(4.。1MUIkg)时,家兔的胎儿未发生异常。但是,给予妊娠家兔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导致中孕流产。对于妊娠妇女,没有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最常见的溶栓治疗的并发症是出血,在某些病人,包括妊娠可以增加出血的危险性,故在妊娠期间,rPA必须在权衡效果及可能引起的流产后慎用。不能确定rPA是否与人乳一同分泌。因为许多药物可由人乳分泌,故rPA用于哺乳期时有可能随乳汁分泌,因此,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实验发现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毒性,而口服给药无毒性。本品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孕妇只有具明确指征时才选用本品,但妊娠3个月初内应禁用。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患者,应充分权衡利弊后慎用或遵医嘱。 2.本品在乳汁中浓度与血中浓度相似。动物试验显示本品对幼鼠具致癌作用,故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若必须用药,应暂停哺乳,并在停药三日后方可授乳。儿童用药:12岁以下患者禁用。老人用药: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代动力学有所改变,需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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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急性心肌梗塞 |
厌氧菌感染,败血症,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支气管感染,牙龈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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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可以使纤维蛋白溶解酶原激活为有活性的纤溶蛋白溶解酶,以降解血栓中的纤维蛋白,发挥溶栓作用。2.生殖毒性:家兔给予人用剂量3倍(0.86MU/kg)时,rPA有致流产作用;大鼠剂量达人用剂量15倍(4.3IMU/kg)时,对胎儿未见引起异常;但妊娠家兔给予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而致妊娠中期流产。3.遗传毒性:多项染色体畸变、基因突变、微核试验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
本品对大多数厌氧菌具有较强抗菌作用,抗菌谱包括:1.脆弱拟杆菌和其他拟杆菌属、梭状菌属、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韦荣氏球菌属及加得纳菌。2.2~4mg/L的浓度可抑制大多数厌氧菌。3.微需氧菌、幽门螺杆菌对其敏感。4.对阴道滴虫的MIC与甲硝唑相仿,其代谢物对加得纳菌的活性较甲硝唑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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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纤维蛋白被溶解,可能引起新近的注射部位出血,所以溶栓治疗期间,必须仔细观察所有潜在出血点(包括导管插入部位、穿刺点、切开点及肌注部位),如有大血管不可压迫的穿刺应尽量避免(如颈静脉或锁骨下静脉)。2.在用药期间,如果必须进行动脉穿刺,最好采用上肢末端的血管、容易压迫止血,穿刺后,至少压迫30分钟,用敷料加压包扎,反复观察有无渗血。3.用药期间,病人的肌肉注射和非必须的搬动应尽量避免。4.静脉穿刺在必须进行时,操作应特别仔细。5.一旦发生严重出血(局部无法加压止血), |
1.本品滴注速度应缓慢,浓度为2mg/ml时,每次滴注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浓度大于2mg/ml时,滴注速度宜再降低1~2倍。2.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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