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30095

生产企业: 爱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急性心肌梗塞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瑞替普酶(rPA).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哌拉西林钠和他唑巴坦钠。

生产企业

爱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30095

国药准字H2003023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急性心肌梗塞

本品适用于对哌拉西林耐药,但对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的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1.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大肠埃希菌和拟杆菌属(脆弱拟杆菌、卵形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或普通拟杆菌)所致的阑尾炎(伴发穿孔或脓肿)和腹膜炎。2.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非复杂性和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包括蜂窝织炎、皮肤脓肿、缺血性或糖尿病性足部感染。3.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大肠埃希菌所致的产后子宫内膜炎或盆腔炎性疾病。4.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社区获

用法用量

1.rPA只能静脉使用。 2.rPA应该10MU+1OMU分两次静脉注射,每次取本品10MU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缓慢推注2分钟以上,两次间隔为30分钟。注射时应该使用单独的静脉通路,不能与其它药物混合后给药,也不能与其它药物使用共同的静脉通路。没有多于两次给药的重复用药的经验。尽管没有足够的资料表明,在用药中或用药后合并使用抗凝或抗血小板药是否有利,但99%的病人在溶栓治疗期间同时使用肝素,用药期间或用肝素后,可合并使用阿斯匹林。 关于不合并使用肝素或阿斯匹林对于rPA的安全性及效果的影响的研究还未进

将适量本品用20毫升稀释液(氯化钠注射液或灭菌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后,立即加入250ml液体(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每次至少30分钟,疗程为7~10日。医院获得性肺炎疗程为7~14日。并可根据病情及细菌学检查结果进行调整。对于正常肾功能(肌酐清除率>90ml/分钟)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3.375g(含哌拉西林3g和他唑巴坦O.375g)静脉滴注,每6小时1次。治疗医院内肺炎时,起始剂量为一次3.375g,每4小时1次,同时合并使用氨基糖苷类药物;如果未分离出铜绿假单胞菌,可根据感染程度及病情考虑停用氨基糖苷类药物。对于肾功能不全患者,推荐的用量见下表:肌酐清除率(ml/分钟)推荐用量40~90:一次3.375g,每6小时1次,一日总量12g/1.5g;20~40:一次2.25g,每6小时1次,一日总量8g/1.0g;<20:对于血液透析患者,一次最大剂量为2.25g,每8小时1次,并在每次血液透析后可追加0.75g。

副作用

以下患者禁用:1.活动性内出血。2.出血性脑卒中病史及6个月内的缺血性脑卒中。3.新近(2个月内)颅脑或脊柱的手术及外伤史。4.颅内肿瘤﹑动静脉畸型或动脉瘤。5.己知的出血体质。6.严重的未控制的高血压。

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或β内酰胺酶抑制药过敏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当给予人用剂量3倍rPA时对白兔有致流产作用(0.86MU/叻)。重复试验表明,在给予人用剂量15倍(4.。1MUIkg)时,家兔的胎儿未发生异常。但是,给予妊娠家兔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导致中孕流产。对于妊娠妇女,没有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最常见的溶栓治疗的并发症是出血,在某些病人,包括妊娠可以增加出血的危险性,故在妊娠期间,rPA必须在权衡效果及可能引起的流产后慎用。不能确定rPA是否与人乳一同分泌。因为许多药物可由人乳分泌,故rPA用于哺乳期时有可能随乳汁分泌,因此,

成分

急性心肌梗塞

本品适用于对哌拉西林耐药,但对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的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1.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大肠埃希菌和拟杆菌属(脆弱拟杆菌、卵形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或普通拟杆菌)所致的阑尾炎(伴发穿孔或脓肿)和腹膜炎。2.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非复杂性和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包括蜂窝织炎、皮肤脓肿、缺血性或糖尿病性足部感染。3.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大肠埃希菌所致的产后子宫内膜炎或盆腔炎性疾病。4.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社区获

药理作用

1.本品可以使纤维蛋白溶解酶原激活为有活性的纤溶蛋白溶解酶,以降解血栓中的纤维蛋白,发挥溶栓作用。2.生殖毒性:家兔给予人用剂量3倍(0.86MU/kg)时,rPA有致流产作用;大鼠剂量达人用剂量15倍(4.3IMU/kg)时,对胎儿未见引起异常;但妊娠家兔给予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而致妊娠中期流产。3.遗传毒性:多项染色体畸变、基因突变、微核试验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哌拉西林为半合成青霉素类抗生素,他唑巴坦为β内酰胺酶抑制药。本品对哌拉西林敏感的细菌和产β内酰胺酶耐哌拉西林的下列细菌有抗菌作用:革兰阴性菌:大多数质粒介导的产和不产β内酰胺酶的下列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催产克雷伯菌、肺炎克雷伯菌)、变形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莫根杆菌属、嗜血杆菌属(流感和副流感嗜血杆菌)、多杀巴杆菌、耶尔森菌属、弯曲菌属、阴道加特纳菌。染色体介导的产和不产β内酰胺酶的下列细菌:弗劳地枸橼酸茵、产异枸橼酸菌、普鲁威登斯菌属、莫根杆菌、沙雷菌属(粘质沙雷菌、液压沙雷菌)、铜绿假单胞菌和其他假单胞菌属(洋葱假单胞菌、荧光假单胞菌、嗜麦芽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革兰阳性菌:产和不产β内酰胺酶的下列细菌: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生脓链球菌、牛链球菌、无乳链球菌、绿色链球菌、C族和G族链球菌)、肠球菌属(粪肠球菌、屎肠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包括MRSA)、腐生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棒状杆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德杆菌、奴卡菌属。厌氧菌:产和不产β内酰胺酶的下列细菌:拟杆菌属(二路拟杆菌、二向拟杆菌、多毛拟杆菌、产黑色素拟杆菌、口腔拟杆菌)、脆弱拟杆菌属(脆弱拟杆菌、普通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单形拟杆菌、不解糖拟杆菌)、消化链球菌属、梭状芽胞杆菌属(难辨梭菌、产气荚膜杆菌)、韦荣球菌属、放线菌属。

注意事项

1.由于纤维蛋白被溶解,可能引起新近的注射部位出血,所以溶栓治疗期间,必须仔细观察所有潜在出血点(包括导管插入部位、穿刺点、切开点及肌注部位),如有大血管不可压迫的穿刺应尽量避免(如颈静脉或锁骨下静脉)。2.在用药期间,如果必须进行动脉穿刺,最好采用上肢末端的血管、容易压迫止血,穿刺后,至少压迫30分钟,用敷料加压包扎,反复观察有无渗血。3.用药期间,病人的肌肉注射和非必须的搬动应尽量避免。4.静脉穿刺在必须进行时,操作应特别仔细。5.一旦发生严重出血(局部无法加压止血),

1用药前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者禁用。 2交叉过敏反应:对头孢菌素类、头霉素类、灰黄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过敏,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也可能对其他青霉素过敏,故有青霉素过敏史者应避免使用本品。 3有过敏史、出血史、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者皆应慎用;肾功能减退者应适当减量。 4本品含钠,需要控制盐摄入量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检查血清电解质水平:对于同时接受细胞毒药物或利尿药治疗的患者,要警惕发生低血钾症的可能。 5在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前或应用期中要测定凝血时间。一旦发生出血,应即停用。 6发生假膜性肠炎者应进行粪便检查、艰难梭菌培养以及此菌的细胞毒素分析。 7肝、肾功能不全者,应监测哌拉西林的浓度以调整剂量。 8应定期检查造血功能,特别是对疗程≥21日的患者。 9现有的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对于医院内下呼吸道感染及复杂性尿路感染的疗效不佳。 10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期间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呈阳性,也可出现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升高、高钠血症、低钾血症、血清氨基转移酶和血清乳酸脱氢酶升高、血清胆红素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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