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托维林氯化铵糖浆
喷托维林氯化铵糖浆

喷托维林氯化铵糖浆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喷托维林氯化铵糖浆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1023074

生产企业: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功能主治: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咳痰。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喷托维林氯化铵糖浆
喷托维林氯化铵糖浆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枸橼酸喷托维林25毫克,氯化铵300毫克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辅料:氯化钠、氯化钾、E -氨基已酸、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稀盐酸、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03mg)

生产企业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1023074

国药准字H201732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咳痰。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   ·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用法用量

1.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2.小儿:5岁以上一次2.5~5毫升,一日2~3次。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副作用

1.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3.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安善的处置。(详情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咳痰。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   ·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药理作用

偶有便秘、轻度头痛、头晕、嗜睡、口干、恶心、腹胀、皮肤过敏等反应。

注意事项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消化性溃疡、青光眼及心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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