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1022587

生产企业: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右旋糖酐70滴眼液
右旋糖酐70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盐酸异丙嗪10毫克,愈创木酚磺酸钾250毫克,氯化铵100毫克。

主要成份:右旋糖酐70化学结构:旋糖酐70系蔗糖经肠膜状明串珠菌L-M-1226号菌(Leucnostoo mesenteroides)发酵后生成的高分子葡萄糖聚合物,经处理精制而得。所用辅料:羟丙甲纤维素、氯化钾、氯化钠、依地酸二钠、PH调节剂(氢氧化钠)平均分子量:70000

生产企业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1022587

国药准字H2013332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根据病情需要滴眼,每次1~2滴。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1.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2.临产前1~2周孕妇禁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新生儿、婴儿禁用。

可能会有暂时性的视物模糊现象。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婴幼儿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采用正常推荐剂量。

成分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药理作用

困倦、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兴奋、失眠、心悸、视力模糊、排尿困难等。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下列情况应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并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黄疸。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 2.药液变色或浑浊时请勿使用。 3.使用后如果感到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或病情加重持续72小时以上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 4.打开瓶盖超过一个月后勿用。 5.放置在儿童不宜触摸到的地方。 6.运动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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