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西林颗粒
阿莫西林颗粒

阿莫西林颗粒

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阿莫西林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6020584

生产企业: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感冒发热、咳嗽痰多、头痛鼻塞、咽喉肿痛、胸闷气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阿莫西林颗粒
阿莫西林颗粒
复方北豆根氨酚那敏片
复方北豆根氨酚那敏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

本品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3毫克,咖啡因15毫克,北豆根提取物50毫克(相当于原生药300毫克),金银花提取物30毫克(相当于原生药200毫克)。辅料为:淀粉。

生产企业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6020584

国药准字H2202417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感冒发热、咳嗽痰多、头痛鼻塞、咽喉肿痛、胸闷气短。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感冒发热、咳嗽痰多、头痛鼻塞、咽喉肿痛、胸闷气短。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2.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3.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4.下列情况下应慎用:(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需调整剂量。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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