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头孢克洛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9889

生产企业: K6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

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中耳炎、扁桃体炎、鼻窦炎、咽炎、支气管炎、肺炎、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丙烯片
头孢丙烯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

头孢丙烯

生产企业

K6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

南京亿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9889

国药准字H2004196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呼吸道感染、中耳炎、扁桃体炎、鼻窦炎、咽炎、支气管炎、肺炎、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 (2)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性急性鼻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

副作用

禁忌

成分

呼吸道感染、中耳炎、扁桃体炎、鼻窦炎、咽炎、支气管炎、肺炎、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 (2)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性急性鼻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尚不明确

最新资讯

MORE+

当季热门药品

MORE+

药企推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