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

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170364

生产企业: NovartisFarmaS.p.A.

功能主治: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的左心室功能障碍、糖尿病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
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
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沙库巴曲缬沙坦钠 化学名称:十八钠六(4-{[(1S,3R)-1-([1,1’-联苯基)-4-基甲基)-4-乙氧基-3-甲基-4-氧代丁基]氨基}-4-氧代丁酸)六(N-戊酰基-N-{[2’-(1H-四氮唑-5-基)联苯-4-基]甲基}-L-缬氨酸)-水(1/15) 分子式:C24H28NNaO5·C24H27N5Na2O3·2½H2O 分子量:957.99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磺酸多沙唑嗪。

生产企业

NovartisFarmaS.p.A.

Pfizer Pharmaceuticals LLC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J20170364

注册证号H2014036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的左心室功能障碍、糖尿病肾病。

良性前列腺增生对症治疗;高血压。

用法用量

服用本缓释片时,应用足量的水将药片完整吞服,不得咀嚼、掰开或碾碎后服用。不受进食与否的影响。最常用剂量为每日一次4mg。国外临床使用的最大剂量为每日一次8mg,国内目前尚无此临床经验。 常用剂量的多沙唑嗪可用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及老年患者。肝功能不全患者参见【注意事项】。

副作用

本品上市前的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中常见(>1%)的不良事件见下表。需要强调的是,在临床研究中报告的不良事件不一定是由药物本身引起的。 良性前列腺增生 耳和耳迷路异常:眩晕 全身和给药部位异常:乏力、周围性水肿 胃肠道异常:腹痛、消化不良、恶心 感染和侵染:类流感样症状、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异常:背疼、肌痛 神经系统异常:头晕、头痛、嗜睡 呼吸、胸廓和纵膈异常:支气管炎、呼吸困难、鼻炎 血管异常: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 在良性前列腺增生患者的临床研究中,缓释片的不良事件(41%)与安慰剂(39%)相似,但低于普通片的不良事件(54%)。 老年(大于65岁)良性前列腺增生患者的安全性与年轻人群相似。 高血压 心脏异常:心悸、心动过速 耳和耳迷路异常:眩晕 胃肠道异常:腹痛、口干、恶心 全身和给药部位异常:乏力、胸痛、周围性水肿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异常:背疼、肌痛 血管异常:体位性低血压 神经系统异常:头晕、头痛 呼吸、胸廓和纵膈异常:支气管炎、咳嗽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瘙痒 肾脏和泌尿系统异常:膀胱炎、尿失禁 在上市后的临床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由于缺乏本品在妊娠时的临床经验,因此有关本品在孕期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动物试验证明无致畸作用。动物试验发现,高剂量用药时可使胎儿存活率下降。孕期应避免使用本品。哺乳期:动物试验发现,多沙唑嗪在动物乳汁中蓄积,尚不清楚在人乳汁的情况,所以哺乳期不应使用本品。儿童用药:有关本品在儿童中应用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尚未证实。老年用药:常规剂量的多沙唑嗪可用于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及老年患者。肝功能受损患者参见【注意事项】。

成分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的左心室功能障碍、糖尿病肾病。

良性前列腺增生对症治疗;高血压。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警告:胚胎毒性怀孕妇女应用本品可能造成胎儿损害。孕中期和孕晚期应用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降低胎儿肾脏功能并增加胎儿和新生儿发病率和死亡率。发现怀孕时要考虑替代药物治疗并停用本品。但是,如果没有合适的替代治疗(替代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并且认为本品可挽救母亲生命,则告知怀孕妇女本品对胎儿的潜在风险。血管性水肿:诺欣妥可能导致血管性水肿。在研究PARADIGM-HF的双盲阶段,0.5%的诺欣妥治疗患者和0.2%的依那普利治疗患者发生了血管性水肿(参见【不良反应】)。如果发生血管性水肿,立即停用诺欣妥,给予适当的治疗并监测呼吸道受累情况。禁止再次应用诺欣妥。对于已确认的局限于面部和唇部的血管性水肿病例,一般无需治疗便可缓解,虽然应用抗组胺药有助于缓解症状。伴有喉头水肿的血管性水肿可能是致命性的。如果水肿累及舌、声门或喉,可能会导致气道阻塞,要给予适当的治疗,例如皮下注射肾上腺素溶液1:1000(0.3mL-0.5mL)以及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患者气道通畅。应用诺欣妥时黑人中血管性水肿发生率高于非黑人患者。有血管性水肿既往史的患者应用诺欣妥时血管性水肿风险可能增加(参见【不良反应】)。已知有与ACEI或ARB治疗相关的血管性水肿既往病史的患者不应该使用诺欣妥(参见【禁忌】)。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的双重阻滞:因有发生血管性水肿的风险,诺欣妥不得与ACEI合用。必须在ACEI末次给药36小时之后才能开始应用诺欣妥。如果停止诺欣妥治疗,必须在诺欣妥末次给药36小时之后才能开始应用ACEI(参见【禁忌】、【用法用量】和【药物相互作用】)。诺欣妥与直接肾素抑制剂(如阿利吉仑)合用需警慎(参见【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禁止诺欣妥与阿利吉仑合用(参见【禁忌】)。因具有拮抗血管紧张素II受体的活性,诺欣妥不应与ARB合用(参见【用法用量】和【药物相互作用】)。低血压:诺欣妥可降低血压并可能造成症状性低血压。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被激活的患者(例如血容量不足或电解质不足的患者,如正接受高剂量利尿剂治疗患者)风险更大。研究PARADIGM-HF双盲阶段,18%的诺欣妥治疗患者和12%的依那普利治疗患者报告了低血压不良事件(参见【不良反应】),两个治疗组大约1.5%的患者报告了低血压严重不良事件。在给予诺欣妥之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或电解质不足的状况,或是以较低剂量开始给药。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考虑调整利尿剂、合用的降压药的剂量,并治疗导致低血压的其他病因(如血容量不足)。如果在采取了这些措施之后低血压仍持续存在,则降低诺欣妥剂量或暂时停用。通常不需要永久停止治疗。肾功能损害:由于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预期易感个体应用诺欣妥治疗可能出现肾功能减退。在PARADIGM-HF研究双盲阶段,诺欣妥组和依那普利组均有5%的患者报告了肾功能衰竭不良事件(参见【不良反应】)。在肾功能取决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中(例如,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应用ACEI和ARB治疗可伴发少尿、进行性氮质血症、罕见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死亡。如果患者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肾功能减退,则密切监测血清肌酐并降低诺欣妥剂量或暂停给药(参见【用法用量】—特殊人群和【药代动力学】)。与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其他药物一样,在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狭窄患者中,诺欣妥可能引起血尿素和血清肌酐水平升高。肾动脉狭窄患者需慎用诺欣妥并建议进行肾功能监测。高钾血症:通过作用于RAAS,应用诺欣妥治疗时可能发生高钾血症。在PARADIGM-HF研究双盲阶段,12%的诺欣妥治疗患者和14%的依那普利治疗患者报告了高钾血症不良事件(参见【不良反应】)。要定期监测血清钾水平并进行适当治疗,尤其是对存在高钾血症风险因素的患者(如重度肾功能损害、糖尿病、低醛固酮血症或正在接受高钾饮食),可能需要降低诺欣妥剂量或暂停给药(参见【用法用量】)。NYHA功能分级IV级患者:由于在NYHA功能分级Ⅳ级的患者中的临床经验有限,此类患者开始诺欣妥治疗时应慎重。B型利钠肽(BNP):B型利钠肽(BNP)是脑啡肽酶的底物。对于接受诺欣妥治疗的患者而言,B型利钠肽(BNP)并不是心力衰竭的合适的生物标志物。肝功能损害患者:在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B级)或AST/ALT值高于正常上限两倍的患者中的临床用药经验有限。在这些患者中,暴露量可能增高,且未确立安全性特征。因此建议此类患者慎用本品。本品禁用于重度肝功能损害、胆汁性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Child-Pugh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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