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通用名称: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3752
生产企业: 安徽新陇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本品主要组分为夫西地酸。化学名:反-16α-羧基-3β,11β-二羟基-4β,8β,14α-三甲基-18-去甲基-5β,10α-胆甾-(17Z)-17(20),24-二烯-21-酸半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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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安徽新陇海药业有限公司 |
澳美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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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752 |
HC2009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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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
本品主治由葡萄菌、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极小棒状杆菌及其他对夫西地酸敏感的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主要适应症包括:脓包疮,疖,痈,甲沟炎,创伤感染,须疮,汗腺炎,红癣,毛囊炎,寻常性痤疮,本品适用于面部和头部等部位的感染而无碍外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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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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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2-3次,涂于患处,一搬疗程为7天。治疗痤疮时可根据病情的需要延长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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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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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对本品任何成份有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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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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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无儿童用药的禁忌报道。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安全性尚不明确,实验证明夫西地酸经吸收后能透过胎盘屏障并能泌入乳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宜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目前尚无老年用药的禁忌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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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
本品主治由葡萄菌、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极小棒状杆菌及其他对夫西地酸敏感的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主要适应症包括:脓包疮,疖,痈,甲沟炎,创伤感染,须疮,汗腺炎,红癣,毛囊炎,寻常性痤疮,本品适用于面部和头部等部位的感染而无碍外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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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夫西地酸对与皮肤感染有关的各种革兰氏阳性球菌尤其对葡萄球菌高度敏感,对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也有效,对某些革兰氏阴性菌也有一定的抗菌作用。与其它抗生素无交叉耐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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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夫西地酸对眼结膜有刺激作用,尽量避免在眼睛周围使用;2、当治疗严重皮肤感染或顽固性皮肤疾病时,应辅助进行抗生素的全身用药;3、若发生严重刺激作用或出现过敏反应时,应停止用药并改用其它适当的药物治疗。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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