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279

生产企业: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哮喘。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丙酸倍氯米松鼻气雾剂
丙酸倍氯米松鼻气雾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噻托溴铵,非活性成份为乳糖。 化学名称:(1R,2R,4S,5S,7S)-7-【(羟基-2,2-二2-噻吩基)乙酰氧】-9,9-二甲基溴,一水化合物。 分子式:C19H22NO4Br·H2O 分子量:490.4

本品主要活性成分为丙酸倍氯米松,辅料为:无水乙醇、丙二醇、薄荷脑及四氟乙烷。

生产企业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0279

国药准字H2011327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哮喘。

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也可用于血管舒缩性鼻炎。

用法用量

鼻腔喷入:左手喷右侧鼻孔,右手喷左侧鼻孔,避免直接喷向鼻中隔。成人一次每鼻孔2揿...

副作用

1.少数患者可出现鼻、咽部干燥或烧灼感、打喷嚏、味觉及嗅觉改变以及鼻出血等。 2.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瘙痒、皮肤红斑、眼、面、唇以及咽喉部水肿。 3.罕见眼压升高、鼻中隔穿孔。

禁忌

成分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哮喘。

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也可用于血管舒缩性鼻炎。

药理作用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强效的局部抗炎与抗过敏作用。

注意事项

1、噻托溴铵作为每日一次维持治疗的支气管扩张药,不应用作支气管痉挛急性发作的初始治疗,即抢救治疗药物。2、在吸入噻托溴铵粉末后有可能立即发生过敏反应。3、与其他抗胆碱的药物一样,对于窄角型青光眼、前列腺增生、或膀胱颈梗阻的患者应谨慎使用。4、吸入药物可能引起吸入性支气管痉挛。5、与所有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一样,对于中、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只有在预期利益大于可能产生的危害时,才能使用噻托溴铵。尚无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使用噻托溴铵的经验。6、肝功能不全患者可以按推荐剂量使用噻托溴铵。7、患者需注意避免将药物粉末弄入眼内。必须告知患者药粉误入眼内可能引起或加重窄角型青光眼、眼睛疼痛或不适、短暂视力模糊、视觉晕轮或彩色影像并伴有结膜充血引起的红眼和角膜水肿的症状。如果出现窄角型青光眼的征象,应停止使用噻托溴铵并立即去看医生。8、口干,是由抗胆碱能治疗引起的,长期可引起龋齿。9、噻托溴铵的使用不得超过一天一次。10.胶囊应该密封于囊泡中保存,仅在用药时取出,取出后应尽快使用,否则药效会降低,不小心暴露于空气中的胶囊应丢弃。11、本胶囊仅供吸入,不能口服。12、未进行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影响的研究。根据在推荐剂量下得到的药理学和不良反应特性,未有证据显示会影响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

1.该药品仅为鼻腔用药,不得接触眼睛,若接触眼睛,请立即用水清洗。 2.使用该药品14天后,症状仍未改善,请咨询医师。 3.自我治疗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如需要超过3个月,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注意避免以下诱因:花粉、尘螨、动物毛屑、真菌、气味烟雾、温湿变化、情绪变化、饮食刺激等。 5.儿童(尤其6岁以下小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6.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转而使用该药品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如鼻腔伴有细菌感染,应同时给予抗菌治疗。 8.当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运动员慎用。 10.该药品不可过量使用,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1.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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