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279

生产企业: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哮喘。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丙硫异烟胺肠溶片
丙硫异烟胺肠溶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噻托溴铵,非活性成份为乳糖。 化学名称:(1R,2R,4S,5S,7S)-7-【(羟基-2,2-二2-噻吩基)乙酰氧】-9,9-二甲基溴,一水化合物。 分子式:C19H22NO4Br·H2O 分子量:490.4

化学名:2-丙基硫代异烟酰胺 分子量:C9H12N2S

生产企业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康博士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0279

国药准字H1998321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哮喘。

本品仅对分枝杆菌有效,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结核病经一线药物(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治疗无效者。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一次250mg,一日2~3次。2小儿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一次按体重口服4~5mg/kg,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哮喘。

本品仅对分枝杆菌有效,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结核病经一线药物(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治疗无效者。

药理作用

1.发生率较高者有:精神忧郁(中枢神经系统毒性)。2.发生率较少者有: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手足疼痛(周围神经炎)、精神错乱或其他精神改变(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眼或皮肤黄染(黄疸、肝炎)。3.发生率极少者有:视力模糊或视力减退、合并或不合并眼痛(视神经炎)、月经失调或怕冷、性欲减退(男子)、皮肤干而粗糙、甲状腺功能减退、关节疼痛、僵直肿胀。4.如持续发生以下情况者应予注意:腹泻、唾液增多、流口水、食欲减退、口中金属味、恶心、口痛、胃痛、胃部不适、呕吐(胃肠道紊乱、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眩晕(包括从卧位或坐位起身时)、嗜睡、软弱(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注意事项

1、噻托溴铵作为每日一次维持治疗的支气管扩张药,不应用作支气管痉挛急性发作的初始治疗,即抢救治疗药物。2、在吸入噻托溴铵粉末后有可能立即发生过敏反应。3、与其他抗胆碱的药物一样,对于窄角型青光眼、前列腺增生、或膀胱颈梗阻的患者应谨慎使用。4、吸入药物可能引起吸入性支气管痉挛。5、与所有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一样,对于中、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只有在预期利益大于可能产生的危害时,才能使用噻托溴铵。尚无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使用噻托溴铵的经验。6、肝功能不全患者可以按推荐剂量使用噻托溴铵。7、患者需注意避免将药物粉末弄入眼内。必须告知患者药粉误入眼内可能引起或加重窄角型青光眼、眼睛疼痛或不适、短暂视力模糊、视觉晕轮或彩色影像并伴有结膜充血引起的红眼和角膜水肿的症状。如果出现窄角型青光眼的征象,应停止使用噻托溴铵并立即去看医生。8、口干,是由抗胆碱能治疗引起的,长期可引起龋齿。9、噻托溴铵的使用不得超过一天一次。10.胶囊应该密封于囊泡中保存,仅在用药时取出,取出后应尽快使用,否则药效会降低,不小心暴露于空气中的胶囊应丢弃。11、本胶囊仅供吸入,不能口服。12、未进行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影响的研究。根据在推荐剂量下得到的药理学和不良反应特性,未有证据显示会影响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

1.交叉过敏,患者对异烟肼、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相近的药物过敏者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增高。3.有下列情况时慎用:糖尿病、严重肝功能减退。4.治疗期间须进行检验:(1)用药前和疗程中每2~4周测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但上述试验值增高不一定预示发生临床肝炎,并可能在继续治疗过程中恢复;(2)眼部检查,如治疗过程中出现视力减退或其他视神经炎症状时应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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