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肺败毒颗粒
宣肺败毒颗粒

宣肺败毒颗粒

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宣肺败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C20210003

生产企业: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症见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短、咽干、咽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宣肺败毒颗粒
宣肺败毒颗粒
一清颗粒
一清颗粒
主要成分

麻黄6g、石膏30g、麸炒苍术10g、广藿香15g、青蒿12g、虎杖20g、马鞭草30g、薏苡仁30g、芦根30g、葶苈子15g、燀苦杏仁15g、化橘红15g、甘草10g。

黄连、大黄、黄芩。

生产企业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华元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C20210003

国药准字Z2004440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症见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短、咽干、咽痛等。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化瘀止血。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等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副作用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禁忌

成分

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症见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短、咽干、咽痛等。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化瘀止血。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等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候者。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肝肾阴虚证不宜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心动过速者慎用。4.不得超剂量、长时间、反复使用本品。5.本品含有甘草,不宜和含“海藻”、“大戟”、“甘遂”、“芫花”的中药方剂或成药同时服用。6.用药后注意休息、忌生冷油腻等。7.处方中含麻黄,运动员慎用宣肺败毒颗粒。8.肝功能异常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应监测肝功能。9.用药期间出现大便超过每日3次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最新资讯

MORE+

当季热门药品

MORE+

药企推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