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肺败毒颗粒
宣肺败毒颗粒

宣肺败毒颗粒

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宣肺败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C20210003

生产企业: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症见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短、咽干、咽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宣肺败毒颗粒
宣肺败毒颗粒
克洛己新干混悬剂
克洛己新干混悬剂
主要成分

麻黄6g、石膏30g、麸炒苍术10g、广藿香15g、青蒿12g、虎杖20g、马鞭草30g、薏苡仁30g、芦根30g、葶苈子15g、燀苦杏仁15g、化橘红15g、甘草10g。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袋含头孢克洛250mg,盐酸溴已新8mg(以溴已新计)。

生产企业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C20210003

国药准字H2005114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症见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短、咽干、咽痛等。

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咽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用法用量

副作用

禁忌

成分

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症见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短、咽干、咽痛等。

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咽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肝肾阴虚证不宜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心动过速者慎用。4.不得超剂量、长时间、反复使用本品。5.本品含有甘草,不宜和含“海藻”、“大戟”、“甘遂”、“芫花”的中药方剂或成药同时服用。6.用药后注意休息、忌生冷油腻等。7.处方中含麻黄,运动员慎用宣肺败毒颗粒。8.肝功能异常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应监测肝功能。9.用药期间出现大便超过每日3次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本品与青霉素类抗生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或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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