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肺败毒颗粒
宣肺败毒颗粒

宣肺败毒颗粒

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宣肺败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C20210003

生产企业: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症见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短、咽干、咽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宣肺败毒颗粒
宣肺败毒颗粒
五加参蛤蚧精
五加参蛤蚧精
主要成分

麻黄6g、石膏30g、麸炒苍术10g、广藿香15g、青蒿12g、虎杖20g、马鞭草30g、薏苡仁30g、芦根30g、葶苈子15g、燀苦杏仁15g、化橘红15g、甘草10g。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蔗糖、山梨酸、香精。

生产企业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抚松县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C20210003

国药准字Z220222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症见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短、咽干、咽痛等。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咳嗽、气短、喘息、咳痰、气急、乏力、心悸、胸闷、呼吸困难。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症见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短、咽干、咽痛等。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咳嗽、气短、喘息、咳痰、气急、乏力、心悸、胸闷、呼吸困难。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肝肾阴虚证不宜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心动过速者慎用。4.不得超剂量、长时间、反复使用本品。5.本品含有甘草,不宜和含“海藻”、“大戟”、“甘遂”、“芫花”的中药方剂或成药同时服用。6.用药后注意休息、忌生冷油腻等。7.处方中含麻黄,运动员慎用宣肺败毒颗粒。8.肝功能异常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应监测肝功能。9.用药期间出现大便超过每日3次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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