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肺败毒颗粒
宣肺败毒颗粒

宣肺败毒颗粒

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宣肺败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C20210003

生产企业: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症见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短、咽干、咽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宣肺败毒颗粒
宣肺败毒颗粒
磷酸苯丙哌林口服溶液
磷酸苯丙哌林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麻黄6g、石膏30g、麸炒苍术10g、广藿香15g、青蒿12g、虎杖20g、马鞭草30g、薏苡仁30g、芦根30g、葶苈子15g、燀苦杏仁15g、化橘红15g、甘草10g。

苯丙哌林

生产企业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关爱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C20210003

国药准字H200553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症见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短、咽干、咽痛等。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40mg,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减量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试验虽未发现致畸作用,但本品在妊娠期间的用药安全性尚未确定,亦未见本品在乳汁中排出的报道,故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症见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短、咽干、咽痛等。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药理作用

本品为非麻醉性镇咳药,有降低肺牵张受体冲动并降低咳嗽中枢兴奋性的作用。

注意事项

1.肝肾阴虚证不宜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心动过速者慎用。4.不得超剂量、长时间、反复使用本品。5.本品含有甘草,不宜和含“海藻”、“大戟”、“甘遂”、“芫花”的中药方剂或成药同时服用。6.用药后注意休息、忌生冷油腻等。7.处方中含麻黄,运动员慎用宣肺败毒颗粒。8.肝功能异常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应监测肝功能。9.用药期间出现大便超过每日3次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服药后如出现皮疹,应中止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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