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肺败毒颗粒
宣肺败毒颗粒

宣肺败毒颗粒

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宣肺败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C20210003

生产企业: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症见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短、咽干、咽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宣肺败毒颗粒
宣肺败毒颗粒
茶碱缓释胶囊(Ⅱ)
茶碱缓释胶囊(Ⅱ)
主要成分

麻黄6g、石膏30g、麸炒苍术10g、广藿香15g、青蒿12g、虎杖20g、马鞭草30g、薏苡仁30g、芦根30g、葶苈子15g、燀苦杏仁15g、化橘红15g、甘草10g。

1,3-二甲基-3,7-二氢-1H-嘌呤-2,6-二酮一水合物。

生产企业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C20210003

国药准字H1094003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症见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短、咽干、咽痛等。

1.用于缓解或预防各年龄组成人和3岁以上儿童的慢性支气管哮喘或哮喘持续状态。哮喘持续状态后的维持治疗能有效地防止再次发作。与β2受体激动剂或糖皮质激素合用其疗效比单用任何一种药物更佳,且副作用降低,耐受性更好。2.也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伴有的可逆性支气管痉挛的症状。3.是慢阻肺病人(COPD)冬季正常生活的保障,尤其对夜间发作的哮喘更适宜。

用法用量

吞服整个胶囊,或将胶囊中小丸倒在半食匙温水或流体食物中吞服。成人一次0.2~0.3g,每12小时1次;大于1岁儿童一次0.1~0.2g(1~9岁儿童一次0.1g;9~12岁儿童一次0.2g;12~16岁少年一次0.2g)。

副作用

对茶碱不能耐受的病人禁用,未治愈的潜在癫痫患者及急性心肌梗死伴有血压降低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症见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短、咽干、咽痛等。

1.用于缓解或预防各年龄组成人和3岁以上儿童的慢性支气管哮喘或哮喘持续状态。哮喘持续状态后的维持治疗能有效地防止再次发作。与β2受体激动剂或糖皮质激素合用其疗效比单用任何一种药物更佳,且副作用降低,耐受性更好。2.也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伴有的可逆性支气管痉挛的症状。3.是慢阻肺病人(COPD)冬季正常生活的保障,尤其对夜间发作的哮喘更适宜。

药理作用

茶碱可直接松弛支气管平滑肌,对处于收缩痉挛状态的支气管作用尤为明显,并可抑制肥大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释放组胺,具有抗炎作用。能加强膈肌收缩力,降低易疲劳性,从而改善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患者膈肌收缩力。茶碱还有增强心肌收缩和轻微的利尿作用。

注意事项

1.肝肾阴虚证不宜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心动过速者慎用。4.不得超剂量、长时间、反复使用本品。5.本品含有甘草,不宜和含“海藻”、“大戟”、“甘遂”、“芫花”的中药方剂或成药同时服用。6.用药后注意休息、忌生冷油腻等。7.处方中含麻黄,运动员慎用宣肺败毒颗粒。8.肝功能异常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应监测肝功能。9.用药期间出现大便超过每日3次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不可咀嚼或服用,不应超过医生处方剂量;2.本品不适用于哮喘发作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孪发作的患者;3.茶碱可致心律失常可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对患者心律异常或心律有任何显著变化者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4.有消化性溃疡,肝肾功能不全、肝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持续高烧的及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有低氧血症、高血压患者应慎用。并注意监测血清茶碱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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