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肺败毒颗粒
宣肺败毒颗粒

宣肺败毒颗粒

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宣肺败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C20210003

生产企业: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症见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短、咽干、咽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宣肺败毒颗粒
宣肺败毒颗粒
注射用阿洛西林钠
注射用阿洛西林钠
主要成分

麻黄6g、石膏30g、麸炒苍术10g、广藿香15g、青蒿12g、虎杖20g、马鞭草30g、薏苡仁30g、芦根30g、葶苈子15g、燀苦杏仁15g、化橘红15g、甘草10g。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洛西林钠

生产企业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C20210003

国药准字H1096015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症见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短、咽干、咽痛等。

主要用于敏感的革兰阳性菌及阴性菌所致的各种感染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包括败血症,脑膜炎,心内膜炎,化脓性胸膜炎,腹膜炎及下呼吸道,胃肠道,胆道,泌尿道,骨及软组织和生殖器官等感染,妇科,产科感染,恶性外耳炎,烧伤,皮肤及手术感染等。

用法用量

加入适量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或5~10%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成人一日6~10g,严重病例可增至10~16g,一般分2~4次滴注。儿童按体重一日75mg/kg,婴儿及新生儿按体重一日100mg/kg,分2~4次滴注。

副作用

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参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血循环,并有少量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虽尚无发生严重问题的报告,但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仍须权衡利弊,因其应用后可使婴儿致敏和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须调整剂量。

成分

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症见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短、咽干、咽痛等。

主要用于敏感的革兰阳性菌及阴性菌所致的各种感染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包括败血症,脑膜炎,心内膜炎,化脓性胸膜炎,腹膜炎及下呼吸道,胃肠道,胆道,泌尿道,骨及软组织和生殖器官等感染,妇科,产科感染,恶性外耳炎,烧伤,皮肤及手术感染等。

药理作用

本品为半合成青霉素,对革兰阳性菌和阴性菌及铜绿假单胞菌均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与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奈替米星合用时可产生协同作用。

注意事项

1.肝肾阴虚证不宜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心动过速者慎用。4.不得超剂量、长时间、反复使用本品。5.本品含有甘草,不宜和含“海藻”、“大戟”、“甘遂”、“芫花”的中药方剂或成药同时服用。6.用药后注意休息、忌生冷油腻等。7.处方中含麻黄,运动员慎用宣肺败毒颗粒。8.肝功能异常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应监测肝功能。9.用药期间出现大便超过每日3次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用药前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者禁用。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抗生素也过敏。也可能对青霉素胺或头孢菌素类过敏。 3.肾功能减退患者应适当降低用量。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5.对诊断的干扰:1.用药期间,以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用葡萄糖酶法者则不受影响;2.大剂量注射给药可出现高钠血症;3.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6应用大剂量时应定期检测血清钠。7静脉滴注时注意速度不宜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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