酮康唑乳膏
酮康唑乳膏

酮康唑乳膏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酮康唑乳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83244

生产企业: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酮康唑乳膏
酮康唑乳膏
鱼石脂软膏
鱼石脂软膏
主要成分

本品含主要成份酮康唑。

生产企业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3244

国药准字H3302038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用于疖肿。

用法用量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副作用

对酮康唑、咪唑类药物或亚硫酸盐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用于疖肿。

药理作用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2.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4.哮喘病人慎用。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口服酮康唑可引起肝功能损伤,外用酮康唑虽未发现,但肝功能受损的患者应慎用。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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