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批准文号:H20170081

生产企业: GSKConsumerHealthcareSchweizS.A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01g。辅料为异丙基肉豆蔻酯、吐温60、硬脂醇、十六醇、十六烷基棕榈酸酯、司盘60、苯甲醇、氢氧化钠和水。

该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甘油,聚山梨酯80、硬脂酸、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生产企业

GSKConsumerHealthcareSchweizS.A

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70081

国药准字H3602002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1次,涂抹在洁净干燥的患处及其皮肤周围,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仅供外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如果乳膏意外进入眼睛,擦掉并用流水彻底清洗眼睛。如果任何不适应症状持续存在,请看医生。3.孕妇慎用4.用药部位如有灼热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6.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使用本品时,不得在治疗区域使用其他药品。13.16岁以下儿童,在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4.不得让婴儿接触到他人治疗中的皮肤,包括乳房。15.如果用药两周后,症状没有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6.接触患处后要洗手,不与他人合用毛巾或衣物,以避免感染扩散。17.保持患处清洁并避免摩擦,经常清洗毛巾和衣物可以帮助治疗。18.避免搔抓患处,因为这可能导致进一步的损伤,使愈合延缓或感染扩散。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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