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益康唑喷雾剂
硝酸益康唑喷雾剂

硝酸益康唑喷雾剂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硝酸益康唑喷雾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63086

生产企业: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原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硝酸益康唑喷雾剂
硝酸益康唑喷雾剂
硝酸银软膏
硝酸银软膏
主要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硝酸益康唑0.01克。辅料为:丙二醇、吐温-80、乙醇。

硝酸银

生产企业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原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63086

国药准字H1096028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外用,均匀涂布于创面,厚0.2-0.4cm,一日1-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能涂于眼内。2、换药前必须将创面上原有的药膏清除干净。3、如出现局部红斑、充血、烧灼感、荨麻疹等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应用。4、本品见光易析出金属银,故应避光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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