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通用名称: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4465
生产企业: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含醋酸地塞米松15毫克、樟脑200毫克、薄荷脑20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甘油、十二烷基硫酸钠、丙二醇、苯扎溴铵、二甲基亚砜、防腐剂(羟苯乙酯)、纯化水。 |
盐酸奥洛他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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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 |
Kyowa Hakko Kirin Co., Ltd. F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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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465 |
国药准字J2015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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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过敏性鼻炎、荨麻疹、皮肤病(湿疹、皮肤炎、痒疹、皮肤瘙痒症、寻常型干癣、多形性渗出性红斑)伴发的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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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柔片刻。 |
口服。通常成人一次5mg,一日2次(早晚各1次)。根据年龄及症状酌情增减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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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 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服用本品后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6.1%,主要不良反应有瞌睡(11.6%)、倦怠感(1.5%)、口干(0.6%)、腹痛(0.5%)等。主要的临床检查异常的参数有ALT上升(3.5%)、AST上升(2.0%)等。严重的不良反应为AST、ALT、?-GTP、LDH、ALP上升等伴发的肝功能障碍及黄疸(发生率不明),应进行密切观察。在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其他不良反应如下:腹部不适感、白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尿潜血阳性、尿糖阳性、血清胆固醇上升(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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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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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过敏性鼻炎、荨麻疹、皮肤病(湿疹、皮肤炎、痒疹、皮肤瘙痒症、寻常型干癣、多形性渗出性红斑)伴发的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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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6、运动员慎用;7、小儿避免使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肾功能下降的患者慎用本品(此类患者在服用本品后持续存在较高的血药浓度)。 2、肝功能障碍患者慎用本品(此类患者服用本品后可能使肝功能障碍症状恶化)。 3、由于可能诱发瞌睡,患者在服用本品后在从事伴有机械操作等危险性工作(如驾驶车辆等)时需十分小心。 4、长期服用类固醇的患者,联用本品时需减量,并应在严格管理下缓慢减量。 5、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应在本病多发季节开始前服用本品,持续至多发季节结束。 6、服用本品无效的患者,不能盲目及长期的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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