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川贝精片
通用名称:复方川贝精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127
生产企业: 广州市花城制药厂
功能主治: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风寒咳嗽、痰喘引起的咳嗽气喘、胸闷、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麻黄浸膏,川贝母,陈皮,桔梗,五味子,甘草浸膏,法半夏,远志。辅料为;玉米淀粉、硬脂酸美、蔗糖、明胶、滑石粉、虫白腊。 |
本品每毫升含盐酸伪麻黄碱3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2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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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市花城制药厂 |
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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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127 |
国药准字H20058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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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风寒咳嗽、痰喘引起的咳嗽气喘、胸闷、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减轻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咳嗽、鼻塞、流涕、喷嚏等呼吸道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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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日3~4次。成人:1次10ml;儿童:5~7岁:每次5~7ml;7~10岁:每次7~10ml;10~14岁:每次10~12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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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2妊娠头3个月禁用。 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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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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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头3个月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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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风寒咳嗽、痰喘引起的咳嗽气喘、胸闷、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减轻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咳嗽、鼻塞、流涕、喷嚏等呼吸道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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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中盐酸伪麻黄碱为拟肾上腺素药,有收缩上呼吸道毛细血管的作用,可消除鼻咽部黏膜充血,减轻鼻塞、流涕,氢溴酸右美沙芬为中枢镇咳药,通过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起镇咳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进一步减轻感冒引起的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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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及孕妇慎用。5.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3-7天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3.哺乳期妇女、精神抑郁症、心脏病、高血压、哮喘、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患者及老年人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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